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劳动合同法工领工资的规定是怎样的工龄工资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劳动合同法工领工资的规定是怎样的工龄工资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六条、四十七条、四十八条和《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工资分配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和最低工资保护制度,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工资分配形式和水平。劳动法没有规定用人单位工龄工资多少钱一年,工龄工资是工作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是否实行工龄工资,工龄工资标准等,属于企业自主权。劳动合同有约定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计算;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集体合同的约定计算;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均没有约定的,按照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办法进行计算。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办法,是指办法的内容符合法律规定,不显失公平,制定中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进行了公示或者告知了劳动者。《劳动法》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劳动合同法》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劳动合同工龄工资问题的处理需要有关的当事人了解所属公司的规定,从而按照有关的标准合理的拿到自己的工资,从而合理的维护自己的权益,然而有关的当事人在此类问题的解决上由于缺乏主动就会导致自己的权益维护出现困难,所以自己积极的处理。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虽然现实中很多时候都是由劳动者向单位提出辞职或者申请离职
    虽然现实中很多时候都是由劳动者向单位提出辞职或者申请离职,但从《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来看,不管是劳动者本人还是用人单位其实都是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但...


·工伤复发三方面待遇是什么?
    工伤复发三方面待遇是什么?工伤复发三方面待遇主要如下:1.工伤医疗待遇工伤复发职工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职工工...


·在我国规定个人如何申请工伤鉴定?
    在我国规定个人如何申请工伤鉴定?1、因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2、鉴定者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如:...


·试用期内辞职能不能领失业金劳动者在试用期辞职是不
    试用期内辞职能不能领失业金劳动者在试用期辞职是不可以领失业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


·入职不满一个月工资不发工资是否违法?
    当代社会,很多大学生毕业之后会选择立刻进入工作岗位,但是由于刚刚进入工作岗位毕竟有点不适应,可能会发生入职之后不太满意就会选择离职的情况,因此您知道一...


·最新工伤护理费标准是怎么样的?
    最新工伤护理费标准是怎么样的?在正规的公司中,如果是在工作期间受了工伤,并且得到了工伤补偿申请的通过,那么工伤赔偿中的也包括了护理费,根据工伤的严重...


·一、单位给我签的劳动合同没有给我一份算合法的吗?
    一、单位给我签的劳动合同没有给我一份算合法的吗?不合法;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签订劳动合同后,双方必须各执一份劳动合同,不...


·工程质量验收流程有哪些
    工程质量验收流程有哪些?如今遍地高楼此起彼伏,建筑工地也是随处可见,相信有不少人对这一方面有兴趣或者正在从事其中。建筑工程涉及方面很多,从开工到施工...


·很多人离职时往往只是人走了劳动关系没有解除,人们总是不注意有
    很多人离职时往往只是人走了劳动关系没有解除,人们总是不注意有没有解除劳动关系,更有人不能分清什么是解除劳动关系。等到新公司任职时问题就出来了,谁也不知...


·疫情期间不按时发工资是否承担逾期支付工资的法律责任?
    疫情期间不按时发工资是否承担逾期支付工资的法律责任?疫情期间不按时发工资是不承担逾期支付工资的法律责任的,因防控疫情影响单位延迟日期发放工资的,属于“不...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