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一、离婚时未过户的财产复婚后现在要可以么?

一、离婚时未过户的财产复婚后现在要可以么?夫妻协议离婚,双方签订的协议是物权变动的原因行为,仅具备债权效力,必须办理相应的房屋登记后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协议中约定对房产具有所有权的一方有过户的请求权,在未变更前还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外形式上还是属于共同财产,因为不动产以登记为准,但一方有过户的请求权,如果一方愿意配合或通过诉讼可以变更为个人财产。离婚又复婚,离婚时分割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因为离婚使婚姻关系终止,复婚所组成的婚姻关系并不具有法律的延续性,是两个行为,它们是各自独立的两个婚姻关系。根据新的司法解释,离婚时所分割的财产,在生效后即属于个人所有,除非当事人自愿,否则在下一个结婚的婚姻关系中依然为个人所有。而复婚实际上就是第二次结婚,离婚时分割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复婚后取得的财产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二、申请复婚的手续是怎样的?1、申请。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2、填写声明书。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3、签名。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4、审核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复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审理复婚登记手续后,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才能发生法律效力。5、复婚登记证。办理复婚登记手续后,要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才能发生法律效力。综上所述,现在一些夫妻离婚后过了一段时间会选择复婚,而当初双方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会约定财产分割办法。涉及到房产及其它不动产的,在签好离婚协议后就应该过户。如果当时没有过户离婚后是个人财产,双方再复婚的,另一方也无权索要。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宣告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我国现行《民法典》的规定,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男女双方,是可以自主选择结婚对象的,也即对于婚姻,公民是由自由权的,若遇到骗婚、重婚等现象时,相关组织...


·一、父母过户给子女新政策?
    一、父母过户给子女新政策有哪些父母房子过户给子女没有新政策。按房屋产权赠与办理房屋产权过户:1、所需材料:父母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屋所有...


·军人离婚申请诉讼离婚程序
    军人离婚案件适用大部分简易程序,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可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有着不同于一般民事案件的特别规定。起诉。1、起诉的条件。包括:...


·一方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怎样认定《民法典》(20
    一方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怎样认定《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十七条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二款关于“夫...


·一、江西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多少?
    一、江西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多少?《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六条:计划外生育一胎子女的,根据不同情形,按照下列标准向双方当事人分别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山东泰安抚养费标准年是什么?
    一、山东泰安抚养费标准年是什么?山东泰安抚养费标准2018年是: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


·军人离婚管辖法院是哪个,军人离婚到哪个法院起诉?
    军婚中的当事人想要离婚的,也是要按照规定办理离婚手续。此时的离婚方式同样有两种,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那么军人诉讼离婚的话具体的管辖法院是哪个呢?接下来,...


·非法持有国家绝密物品罪的四要件是哪些
    非法持有国家绝密物品罪的四要件是哪些?1、客体要件本罪的客体是国家的保守秘密制度。本罪的犯罪对象仅限于属于国家绝密级和机密级的秘密的物品。2、客观要件本罪...


·一、仅起诉离婚能分割财产吗?
    一、仅起诉离婚能分割财产吗?原告仅起诉离婚的法院不会主动判决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法律并没有禁止离婚时不分割财产的行为,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以夫妻感情确已...


·离婚时一方承诺不要求另一方负担子女抚养费,事后可否以子女名义起诉要求另一方给付抚养费?
    必要时,可以。离婚时一方承诺不要求另一方负担子女抚养费,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情况下,要求另一方给付抚养费。如:具有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经济状况发生严重恶化不足...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