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离婚诉状范本应该怎么写

离婚诉状范本应该怎么写

原告:×××,女/男,(民族),××年××月××日生,住××市××区××路××号××房,电话:……

被告:×××,女/男,(民族),××年××月××日生,住××市××区××路××号××房,电话:……

诉讼请求

1、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2、婚生儿子×××由原告抚养,被告一次性支付抚养费万元给原告(从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每月元计);

3、××市××区××路××号××房所有权归原告所有,其他财产依法分割(见清单)。

事实和理由

(陈述支持诉讼请求的事实和理由)

原告于××年×月经人介绍与被告认识,见过一面后,在父亲之令、媒妁之言的撮合下,于同年××月××日到××镇人民政府领取结婚证。××年××月××日生下儿子×××。

由于婚前双方缺乏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双方学识、生活环境和生活习惯不同,尤其是被告有非常严重的大男子主义、性格暴躁,对原告经常恶言恶语。婚后不到二年,被告更是寻找借口在外租房另居,长年不归家。自此以后,我与被告便过上牛郎织女式的分居生活。结婚这么多年以来,我们没有正常的夫妻生活,我没有体会到夫妻之间的互相照顾,也没有体会到夫妻之间的关爱和家庭的幸福。其实我所希望的只是家庭的一点点温暖。但是,累了,只有自己默默承受;苦了,无人知晓;病了,自己照顾自己;受了委屈,没人可以倾诉和理解。照料儿子,都是我一个人独力承受。

在分居期间被告也极少过问本人的情况,偶尔归家对我也是漠不关心,彼此积怨,没有沟通,致夫妻感情日益淡薄。更令人伤心的是,被告在外还沾花惹草,与他人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没有尽到夫妻之间应有的忠实义务,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

由于无法忍受这种没有感情、没有温暖的夫妻生活,我曾于年月提出协议离婚,双方虽然均认为没有和好可能,但被告却不同意离婚。而经实践证明,夫妻双方分居多年,性格不合,更因被告不履行夫妻之间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的义务,致使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毫无和好可能。没有感情和关怀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婚姻,因原、被告双方没有感情基础,且分居多年,再继续共同生活下去已没有意义,因而理当结束这段婚姻。

儿子×××一直与原告生活,从小到大一直由原告携带,而被告从未关心和照顾儿子的生活,为有利于儿子的健康成长,应保持现状,继续由原告抚养为宜。被告现月收入上万元,且其经常不归家、无法联系,因而应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元。由于原告收入不多和不稳定,为维护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告现居住的房屋应判归原告所有。

为此,原告根据《民法典》和《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向你院提起诉讼,请你院依法判决。

此致

××市××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月××日

在我国离婚可以诉讼办理或者协议办理,解除相关当事人的合法婚姻的解除。我国对这类离婚案件进行相关的办理,相关的当事人应按照相关的规定,书写这类诉讼书。合法的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按照相关的程序办理这类案件。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一、法院在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一、法院在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第一、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一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


·告重婚罪坐牢六个月出来了案底可以消除吗
    一、告重婚罪坐牢六个月出来了案底可以消除吗?案底(前科)不可以消除,我国法律中案底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保存。犯...


·一、离婚财产少分或不分合法吗?
    一、离婚财产少分或不分合法吗?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


·女有外遇离婚赔偿如何计算
    夫妻一方有外遇是夫妻关系的死穴,只要一方有外遇,另一方就会提起离婚诉讼。但由于无过错方损害较大,因此,就可以申请离婚损害赔偿。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一下...


·社会抚养费法院终结执行
    社会抚养费法院终结执行,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对于没有必要继续执行或者不能继续执行的案件,裁定为终结执行,社会抚养费是计划生育委员会的行政行为,如果...


·对离婚财产纠纷判决上诉的时间是多久
    对离婚财产纠纷判决上诉的时间是多久?1、对离婚财产纠纷判决上诉的时间是15天,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


·如何提供抚养权证据,争夺抚养权需要收集那些证据
    夫妻离婚对于孩子抚养权的争夺是比较激烈的,双方都想要孩子的抚养权这个时候就要双方提供相应的证据支持自己地诉讼请求了,那么如何提供抚养权证据呢?法律对于证...


·冷暴力算不算家暴的一种
    冷暴力算不算家暴的一种2016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我国首部《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明确规定:“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


·婚前财产怎么分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以知道:夫妻一
    婚前财产怎么分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以知道: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婚姻双方对上述不动产...


·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女儿能否代父写遗嘱?
    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女儿能否代父写遗嘱?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女儿能代父写遗嘱,子女如果帮父母写遗嘱,就属于代书遗嘱的代书人,我国《继承法》对代书人的资格问...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