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解除合同的期限是多久?

解除合同的期限是多久? 一、解除合同的期限是多久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95条的规定,合同解除权行使的期限有法定期限和当事人约定期限两种。
需注意的是无论法定期限还是约定期限,合同解除权作为形成权,在性质上都属于除斥期间,解除权于预定存续期间届满当然消灭。法定期限如《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三款、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保险人的合同解除权自其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保险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亦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付保险金的责任。该规则就是《保险法》关于保险人合同解除权除斥期间的规定。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解除权行使的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怠于行使的,解除权消灭,比如当事人约定出现某种情形,可以在30天内行使解除权。那么在合同约定的事由出现30天后,当事人便不能再要求解除合同,必须继续履行合同。
在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也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当事人也没有进行催告,那么解除权的期限应如何限定?
根据目前现有规定,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二、单方解除和协议解除
单方解除,是指解除权人行使解除权将合同解除的行为。它不必经过对方当事人的同意,只要解除权人将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直接通知对方,或经过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向对方主张,即可发生合同解除的效果。
协议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通过协商同意将合同解除的行为(《合同法》第93条第1款)它不以解除权的存在为必要,解除行为也不是解除权的行使。中国法律把协议解除作为合同解除的一种类型加以规定,理论解释也不认为协议解除与合同解除全异其性质,而是认为仍具有与一般解除相同的属性,但也有其特点,如解除的条件为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并不因此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解除行为是当事人的合意行为等。
以上便是我们给您整理的有关解除合同的期限资料,您需要谨记的是合同解除权是有存续期的即除斥期,只有在除斥期满后才会消灭。在保险法中,规定合同解除权在事由出现三十日后消除,但前提是当事人已经知晓事由。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合同归档管理流程是怎样的?
    合同归档管理流程是怎样的?作为一家公司,不管是上市企业还是小公司,都需要一个正规的公司管理制度,更需要一个专门对于合同的管理制度,首先我们得了解合同管...


·合同变更与追究对方违约责任是什么关系?
    合同变更与追究对方违约责任是什么关系?1、变更合同的赔偿责任变更合同的赔偿责任,是指因变更合同使一方当事人遭受损失,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责任方对...


·合同约定不明确该怎么办
    合同约定不明确该怎么办一、合同约定不明确该怎么办1、合同生效以后,在合同履行前或履行过程中,如果当事人发现所签的合同条款不清、或合同的内容存在漏洞时...


·项目金融产品开发专项法律服务合同的范本是怎么样的?
    项目金融产品开发专项法律服务合同的范本是怎么样的?一、项目金融产品开发专项法律服务合同的范本是怎么样的?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甲方因房...


·合同的当事人要具备什么条件
    在交易中,法律对合同的主体也是有要求的,并且对不同类型的合同,它的主体要求还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并不是所有的主体都有资格签合同。那么,在我国,合同的当事...


·旅游合同纠纷适用法律是怎样的
    旅游合同纠纷适用法律是怎样的旅游合同纠纷适用法律(一)旅游服务没有达到约定的品质(质量标准)而引发的合同纠纷的法律适用我国《合同法》第262条规定了承揽人的...


·效力待定合同有哪些类型
    无行为能力人所订立之合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可以订立某些与其年龄相适应的细小的日常生活方面的合同外,对其他的合同,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订立。一般来说...


·合同违约金过高可以投诉吗?
    合同违约金过高可以投诉吗?合同违约金过高是不能投诉的,但如果当事人对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有异议,可以先以协商方式进行沟通,如果协商不成,对于合同约定的...


·网签材料备案合同有效期有吗?
    网签材料备案合同有效期有吗?网签的购房合同没有有效期。1、在房地产领域网签就是交易双方签订合同后,到房地产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并公布在网上。然后会给个网签...


·水产养殖购销合同怎么写,常见陷阱如何避免?
    水产养殖购销合同怎么写,常见陷阱如何避免?一、水产养殖购销合同怎么写?水产养殖购销合同收购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