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刑事案件被批捕严重吗?

刑事案件被批捕严重吗?

是的,检察院一旦批捕就等着法院开庭判刑了。

期间可以办取保,但是同意取保的可能性很小了。

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第六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检察长决定。重大案件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第六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第六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七十条 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

第七十一条 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

逮捕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第七十三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

综合上面所说的,只有在证据已经准备齐全的情况下,检察院才会下达批捕的文件,批捕就等于要判刑,那么犯罪人员可能就会接受法律的治裁,所以,我们一定要遵守纪法,不要做出一些违法的事情,不然的话后果是很严重的,也许一辈子可能会在牢中度过。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涉嫌组织卖淫嫖娼会被判什么罪?
    涉嫌组织卖淫嫖娼会被判什么罪?涉嫌组织卖淫嫖娼有可能会被判组织卖淫罪,也有可能会被判协助组织卖淫罪,可以从以下方面界定此两种罪名:(一)从组织卖淫罪与协助...


·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区别的处罚是怎么样的?
    一、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区别的处罚是怎么样的?  《刑法》第三百二十一条【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根据《刑法》的规定青少年犯罪怎么办?
    根据《刑法》的规定青少年犯罪怎么办?《刑法》之中关于规定青少年犯罪的规定具体如下:《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


·无锡市抢夺罪量刑标准,抢夺罪判多久
    抢夺罪是属于《刑法》第五章侵犯财产罪中的一项罪名,其强度比盗窃罪高,但却低于抢劫罪,因此对其的处罚也是会比盗窃罪高一些,而比抢劫罪低一些。不同地区关于...


·最高法诈骗罪入刑标准是怎么样规定的?
    最高法诈骗罪入刑标准是怎么样规定的?一、最高法诈骗罪入刑标准是怎么样规定的?《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


·盗窃罪从犯如何处罚,怎么处罚盗窃罪从犯
    在共同犯罪中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以及教唆犯,不同身份的人受到的处罚不同。那么盗窃罪从犯该如何进行处罚呢?又是否能判缓刑?接下来,我们将围绕这一问题为您...


·敲诈勒索与抢劫罪都有哪些不同
    敲诈勒索与抢劫罪都有哪些不同一、敲诈勒索与抢劫罪都有哪些不同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的区别主要是:1、抢劫罪的“威胁”是当着被害人的面,由行为人直接发出...


·有期徒刑缓刑是什么意思
    有期徒刑是刑法中的一种主要的刑法,缓刑是一种刑法制度,很多人对此的了解不是很清楚。很容易混淆。法院经常判决有期徒刑几年缓刑几年执行。今天整理了关于有期...


·犯绑架罪如何判刑处罚?
    犯绑架罪如何判刑处罚刑法第239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


·刑法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客体要件。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主要客体是国家对血液和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本罪侵犯的...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