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事实婚姻能分财产吗,怎么分
www.nj64.cn
事实婚姻能分财产吗,怎么分在事实婚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理;在事实婚姻期间,双方各自继承和受赠的财产,一般按个人财产对待;为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事实婚姻的财产分割:对于事实婚姻的财产分割,也是将事实婚姻期间的财产依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分配。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在事实婚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理;在事实婚姻期间,双方各自继承和受赠的财产,一般按个人财产对待;为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三、事实婚姻期间的共同财产认定标准如下:事实婚姻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主要包括:(1)工资、奖金;(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5)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双方共同财产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必须为事实婚姻期间所得的财产,男女双方同居以前一方所得的财产,事实婚姻离婚后一方所得的财产,以及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所得的财产,都不属于共有财产。二是必须依法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事实婚姻期间所得的财产并非当然归双方共同所有,法律规定归一方所有的财产,或者双方约定归各自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综上所述,对于事实婚姻本质上并没有得到法律上的支持,但是针对我国的国情,所以在一定的范围内,还是对男女双方之间的关系有条件的予以认可,虽然没办理结婚登记的但是还是会实际情况,对夫妻共有财产进行平均分割。
<<案发地
*
<<手机号
*
·
协议离婚后变更抚养费的规定是怎样的?
在父母双方因感情破裂等原因,需要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无疑是最简单的一种方法,此时双方需要就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进行协商,并且需要约定孩子...
·
夫妻分居多久可以由法院判决离婚
夫妻分居多久可以由法院判决离婚通常是夫妻分居两年,但并不仅此一个条件。只要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就应判决离婚。婚姻法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
·
超市受伤商家不管,应该如何维权
超市受伤商家不管,应该如何维权一、顾客在超市受伤商家不管顾客在超市受伤的情形越来越多,一些不良的商家不仅对此不闻不问,甚至还把上门维权的顾客当骗子处理...
·
不解救被绑架妇女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从古至今,女性的地位因为先天力量的弱势在社会不断演变中不断发展,由高到低,被压迫,被解放。因为弱势,拐卖、绑架妇女事件屡见不鲜,对此视而不见的也大有人...
·
夫妻一方怎么样可以起诉离婚?
夫妻双方感情出现问题后,如果没有办法继续生活,离婚可能就是最终的选择。双方可以选择协商的方式离婚,达成离婚协议书。这样的话,对双方来说都是有利的,可以...
·
怎么区分拐卖妇女和介绍婚姻索财
怎么区分拐卖妇女和介绍婚姻索财构成拐卖妇女罪的条件:拐卖妇女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的行为。本罪的对象限于妇女。妇...
·
起诉离婚找律师花多少钱?
在司法实践中,我国近年来的离婚率呈现出逐年增高的情形,且一般来说,在夫妻双反因感情破裂等情形,通过协议的方式是无法办理离婚手续的,故而一般会选择通过诉...
·
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概念及构成特征是什么
一、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概念是什么拐卖妇女、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二、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构成特...
·
一方起诉离婚要什么证据吗?
我们知道起诉离婚也就是打离婚官司,在这个时刻当事人要想为自己争取更多利益的话,那就需要有相应的证据才行了,不然法院最终作出的判决也是会对其不利的。那究...
·
国家赔偿法对人得效力是什么?
国家赔偿法出台的根本目的在于维护人民群众的基本权益,使人们在合法权益受到国家机关侵害后可以依法维权,得到应有的赔偿。国家赔偿法与其他法律一样,都有一定...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