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一、房子卖了户口没地方迁怎么办?

一、房子卖了户口没地方迁怎么办?

1、亲属同意迁入的,可以作“亲属投靠”申请迁入近亲属的户口,非直系亲属投靠落户办理很麻烦,最基本的需要落户到的户口上的所有人一起去派出所办理同意迁入。

2、如果单位有招调集体户口的资质,可以将个人的户口迁户单位挂靠。

3、如果没有单位的,可以将户口挂靠在就近的人才市场,可以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人事及户籍代理,交纳管理费,户口就可以转入人才交流中心的集体户籍(托管)。

二、办理挂空户的步骤

(1)挂空户人员(以家庭为单位)需要到房地产交易大厅开具无房证明,有的派出所还需要开具所有直系亲属在青岛的无房证明。

(2)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无房证明、需落户人员照片到房屋所辖地派出所办理挂空户,注意所有成年人必须到场,如果无法到场,需要出具委托书委托办理。

(3)大多数派出所在办理挂空户10—15个工作日后,户口算是正式迁出办理了“甲”户,新房主也可以将一家人的户口迁入了。但“甲”户不享受上学待遇,如果有学龄内的孩子需上学,则需要选择其他方式了。

三、户口迁移的规定

(迁出、迁入)手续办理程序:

应注意的问题

根据身份证管理办法规定,身份证姓名只能是其户口“姓名”内容,不能制作“曾用名”等其他名称,因此请同学们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时一定要仔细检查;

制作身份证,是以本人户口为依据,因此户口迁移证所填内容一定要与本人学籍资料所填内容相同,以免对您在校的学习,生活带来不便;

学生在校期间无特殊情况,其姓名、年龄等户籍内容一般不予更改。

被录取的新生户口办理

凭录取通知书,本人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移手续,经派出所审验合格后,签发户口迁移证。迁移证内各项内容必须填写,不许有空白项,身份证号码齐全。

新生到校报到时,向学校招生机关交验录取通知书,办理入校手续,将户口迁移证递交学校户口管理机关,经审查迁移证内容合格后,由学校户口管理单位统一办理入户手续。

四、毕业学生的户口办理

按学生派遣单位发放的派遣证上所填单位地址,予以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到新的工作岗位(单位)报到时,向报到单位所在地户口管理机关递交户口迁移证及有关证件,方可办理入户登记手续。

退学落回原籍手续办理。

凭学校退学文件,本人户口到学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肄业、结业学生户口落回原籍手续办理。

综上所述,在买房的时候,有些房主会因为资金的原因将另一套房子火速卖掉,但是卖掉的房子需要将户口也迁走,而另一套房子的房产证又没下来导致户口无法落实,那么可以考虑先将自己的户口迁至自己的亲属那里作为暂时户口迁徙或者是到单位办理也可以。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租赁土地使用权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租赁土地使用权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一、租赁土地使用权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如下第二...


·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年限是多少?
    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年限是多少?在我国个人或者单位不能获得土地的所有权,只能通过法定的方式获得土地的使用权。另外,土地使用权不是一种无限期的权利,而是有...


·土地使用证50年到期怎么续期
    土地使用证50年到期怎么续期1、允许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


·剑榕高速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
    剑榕高速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现在的时代正是我们国家高速发展的时期,基础设施正在逐渐的完善,难免也会占用一些耕地。我们国家对于占用土地也有着相应的补偿...


·新加坡的土地使用权年限?
    新加坡的土地使用权年限?我国土地是国家与集体所有的,任何人不拥有土地的所有权,只拥有土地的使用权。而不同国家,关于土地的制度也有不同。在地广人稀的国家...


·最新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征地补偿标准根据《山西省实施办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


·刑事地域管辖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刑事地域管辖范围是怎么规定的?一、刑事地域管辖范围刑事案件由发案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加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人民法院...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初年限为多久呢,该如何续期?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初年限为多久呢,该如何续期?一、土地使用年限的法律规定《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1、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


·海南省征地补偿安置费条例细则是怎样的?
    海南省征地补偿安置费条例细则是怎样的?海南省地处国家最南的省份并且四面环海,涉及海南省当地的征地补偿安置费的标准,就会有不一样的地方,那么具体的实施...


·征地拆迁究竟该以什么法律程序进行?
    征地拆迁究竟该以什么法律程序进行?一、征地拆迁究竟该以什么法律程序进行?1、用地单位(拆迁人)取得征地以及规划等批准文件,然后经申请由区县建委发布暂停...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