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车辆租赁期间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办

车辆租赁期间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办驾车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后,承租人必须保护好现场,不可逃逸,并尽快通知交管部门和出租方。如果承租人逃逸,即使在办理了还车手续后,也可能发生车辆被依法扣留等法律后果,因此造成的损失,要由承租人承担。另外,许多租赁公司的租车合同规定,交通肇事后,保险公司免赔、拒赔的款项也要由承租人承担。车辆有损坏的,承租人不仅要承担维修费用,还要负担车辆加速折旧费,具体数额由双方在合同中协商确定。交通肇事给出租方造成的部分租金损失也要承租人承担。各个条款都不利于承租人。因此奉劝租车出游者谨慎驾驶,预防事故发生。现有法律、法规等未规定从事汽车租赁业务的车辆应为使用性质是营运的车辆,因此即使使用性质是非营运的车辆同样可以用于租赁,但一般租赁合同中都会约定承租人不得将车辆用于营业性质的运输。保险公司如果想对该类车辆在投保时予以区分,可以依据车辆的不同危险情况等细化车辆的使用性质,以便进一步对不同使用性质的车辆开展不同的保险费率等保险业务。租车自驾应了解车况和车险消协提醒游客,应选择正规的汽车租赁公司,在出行过程中不排除会出现交通事故,如果遇到交通事故,对车辆有所损害,费用是由公司承担还是由消费者承担等问题和相关的租赁费用及标准要明确。在与租赁公司签订合时,明确双方的权利和责任,如有口头承诺也要写进合同中,个人带上有效真实的身份证明、户口本、驾照以及押金办理手续,确保租车程序完整。当消费者外出返回后,要及时将车辆按照事先约定的要求交还给相应的汽车租赁公司,经租赁公司验车结束后退还押金,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归还车辆,消费者在租车前就要认真了解续租规定及租赁超时的计费规定。最重要的是,消费者在选择要租的车辆时,一定要了解该车的基本情况,除了外观、内饰外,更要确认车内是否有备胎和随车工具,最好是能试驾,在驾驶的过程中了解车内的各种功能键。车辆保险也是不能忽略的,消费者要确认所租车辆的投保份额、保险理赔程序和责任划分及修理费的分担额度等,避免发生出现状况时租车人因为保险问题和汽车租赁公司发生纠纷的情况。如果在租赁的车辆在驾车的过程中出现了意外的话,首先是由租赁人来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是因为车辆在租赁之前就出现了问题的话,那么就由承租方来承担相应的责任,但是必须证明车辆在租赁之前就出现了相关问题,如果双方因赔偿达不成一致的话,可以通过法律诉讼来解决问题。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一、交通事故致死亡赔偿流程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致死亡赔偿流程是什么?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


·一、交通事故中脑挫裂伤可以评残吗?
    一、交通事故中脑挫裂伤可以评残吗?可以,汽车类车祸脑挫裂具体属于八级伤残,一般来说,伤残评定宜在人体受到损害后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


·交通事故评残一年后还可以起诉吗?
    交通事故评残一年后还可以起诉吗不可以再次起诉。工伤认定后,伤残鉴定时间是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就可以申请,没有规定时间,但是当事人要注意民事诉讼时效。职...


·一、交通事故办理丧葬事宜误工费赔偿标准怎么计算?
    一、交通事故办理丧葬事宜误工费赔偿标准怎么计算?交通事故办理丧葬事宜误工费赔偿标准根据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家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


·一、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会影响刑事处罚吗?
    一、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会影响刑事处罚吗?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会影响刑事处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


·校车超载入刑法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校车超载入刑法的司法解释是什么?在当今社会,由于人们生活水平的逐渐提高,逐渐重视了教育问题。可是在教育子女的问题上,好学校往往会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而...


·车祸后车辆损失该怎么鉴定
    车祸后车辆损失该怎么鉴定一、车祸后车辆损失该怎么鉴定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车辆损失鉴定应该按照下面步骤办理:1、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和物品,由公安机关统一保...


·进口汽车关税什么时候取消?
    进口汽车关税什么时候取消?一、进口汽车关税什么时候取消?进口汽车的关税不会取消,因为进口的关税就是用来保障国产品牌的经济效益,如果进口汽车关税一旦取消...


·驾车肇事不逃逸怎么处理
    驾车肇事不逃逸怎么处理?(一)首先第一步肯定就是到交警部门报案。少部分的交通事故案件可以适用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大多数交通事故案件的处理都依赖于公安交管...


·遭遇开发商延期交房要如何处理
    对于购买期房的购房者而言,此时虽然期房的价格要比现房价格便宜一些,但自身需要承担的法律风险也是比较大的,其中一个风险就是开发商延期交房。那要是遭遇开发...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