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车祸伤残鉴定在哪儿做

在清楚车祸伤残鉴定在哪做之前,我们需要充分了解有关因素。通常按照交警做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划分双方的责任,机动车通常而言是购买了交通事故强制保险,另外还有第三责任险的,只能通过提起诉讼将对保险公司作为被告,保险公司才会理清相关费用并进行赔偿,因此与对方通过意思自治的赔偿解决此事的可能性不大。
一般而言,需要到有关鉴定部门做的伤残鉴定,来确定伤残程度。另外还要做三期鉴定、后阶段治疗费评估鉴定,你的具体情况可能需要做康复治疗,后阶段康复治疗的费用可能会很高。因此,非常必要联系一家熟悉鉴定中心。对于赔偿费用方面涵盖伤残赔偿金、医疗费的费用以及护理费的费用,还包括误工费的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费用,还包括交通费的费用以及精神抚慰金等,这些具体数额需充分了解案情后才会能计算出来。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在交通事故中受害人因交通事故导致残疾的的,在治疗结束之后,应该由具备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认定伤残等级,并出具相关的证明书。同时具备资格的机构应该及时给省级人民政府有关管理部门备案,有关管理部门可以及时给交通事故受害人介绍符合条件的检机构由交通事故受害人根据意思自治原则自行选择。一般而言伤残鉴定通常有以下两种委托方式:(1)、交通事故的受害人一方自己更具意思自治的原则,选择人民法院认可的、同时也具备相关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残等级认定。但是在实践中我们常常会发现一种情况,就是吐过交通事故的受害人一方自己委托了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从而让得出的鉴定结论一般是不被交通事故中侵权行为人那一方所认可的。于是在这个时候,就需要重新让人民法院认定的有关机构的进行鉴定。这个时候要及时提出。所以在交通事故中自行去有关鉴定机构进行伤残鉴定的时候就需要特别注意,对方是不是接受交通事故受害方所提供的有关机构鉴定的鉴定结论。如果对方不接受的话程序会变得更加繁琐,也会耗大量的时间。而这些对于急需医药费的交通事故受害人来说是接受不了的。(2)、申请人民法院委托认定。毫无疑问,交通事故中受害的一方可以可以在提起诉讼时向人民法院及时残疾等级鉴定。这使得人民法院会委托具备有资质机构,让他们在一定的时间内对伤残具体情况进行确定,并出具鉴定结论。当然在这时后鉴定机构所出具的鉴定结论,如果没有其他特殊具体情况,都可以约束交通事故的双方。一般来说,人民法院在接受申请之后,是会问交通事故双方的意见,看他们是不是能够协商一致选择相同额的鉴定机关。如果达不成一致意见大额,由人民法院决定。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车辆交通违章能否异地处理?
    车辆交通违章能否异地处理?很多车主在外地出差或者旅游的时候可能会遇到一些在违章情况,这个时候车主都会关心车辆交通违章违章能否异地处理,以及怎么去处理。...


·卖车合同没写违约金怎么办?
    卖车合同没写违约金怎么办?购车合同违约怎么办?我国《合同法》规定,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


·一、大连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能赔多少钱?
    一、大连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能赔多少钱?根据本人的情况不同赔偿数额相差悬殊,无法估计数额,交通事故受伤人员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可以向责任方要求赔偿包括医疗费、...


·交通肇事赔偿纠纷有哪些处理方式
    交通肇事赔偿纠纷有哪些处理方式(一)“私了”适用的情况根据《道路交通法》第70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


·2020湖北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2020湖北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是怎样的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


·一、交通事故中的车损赔偿怎么个程序?
    一、交通事故中的车损赔偿怎么个程序?事故发生后,保留事故现场,并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如第三方损失为道路设施或者第三方损失为车辆,还需拨打向交警部门报案...


·超出交强险怎么赔付 交强险要赔哪些损失
    交强险是国家规定的强制购买的保险。交强险只赔偿交通事故中的部分损失,那交强险要赔哪些损失?交强险也不是万能的,也有赔偿限额,不能满足所有损失的赔偿,于是...


·车祸工伤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如果员工在上下班途中遇到车祸的话,在某些情况下,其实是可以被认定为工伤的。关于这一点,各位劳动者一定要知道,千万不要以为工伤就只包括在公司范围内。如果...


·我国对酒后驾车的处罚是很严格的,对醉驾更是如此,醉驾被抓后情
    我国对酒后驾车的处罚是很严格的,对醉驾更是如此,醉驾被抓后情节较轻的都要被处以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拘役,情节严重的更是会被判刑。醉驾后所驾驶的车辆会...


·江苏省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具体规范是什么?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在整个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起到的作用非常关键,关系到受害方是否能够获得合理赔偿。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指引下,很多省市都出台过自己的具体...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