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哺乳期间能被判刑吗
www.nj64.cn
根据刑事诉讼法来看,哺乳期间如果进行犯罪行为,在法律条款中原则上是不能够被判刑,但可以对犯罪人进行取保候审以及监视犯罪人生活起居的方法,控制犯罪人再次犯罪。对于自己正在哺乳期间还想要犯罪的女性,千万不要以为在法律条文中拿哺乳期女性没有办法,一旦犯罪,视犯罪严重性,在哺乳过后,法院依然会对女性在哺乳期间所犯罪行进行定罪,严重者可能将会被判处有期徒刑及死刑等。恶意纵火、恶意引发社会矛盾、恶意投放危险品、恶意伤害无能力行为人等行为均构成犯罪,以上犯罪行为在实行经济赔偿以外,甚至可能三年到十年的有期徒刑,如果涉及经济犯罪,造成他人巨大财产损失等行为,将视盗窃财物的多少,判处相应的罪名。在现如今的社会中,很多人认为自己是应当受保护的人群,却去犯下滔天罪行,认为自己是孕妇或者哺乳期女性,类似于杭州的孕妇网红争执案件,孕妇本当为受保护群体,可在后续的一些证据来看,孕妇的恶意诽谤,利用广大群众对孕妇群体的怜悯,将网红进行道德绑架,给网红的家人送花圈,导致网红的家人遭受伤害,老人愤然离世。此行为让广大网友将矛头指向了自己,纵使不为自己的身体着想,也请为自己肚子里的小生命考虑,若是能够对自己及他人足够宽容,世上则少了很多矛盾与纷争。不管你在哺乳阶段也好,怀孕期间也罢,每一个公民都应当承担起对自身行为的法律责任,在任何阶段都不能够以身试法,更不能认为自己是弱势群体而肆意妄为,在给他人加设道德绑架的行为时,内心的满足感将带你走向很多条不归路。
<<案发地
*
<<手机号
*
·
醉驾法院判拘役有案底没有拘役是我国《刑法》规定的
醉驾法院判拘役有案底没有拘役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中一种主刑,是由人民法院判决,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
·
故意泄露商业秘密罪如何处罚?
故意泄露商业秘密罪如何处罚?现在没有泄露商业秘密罪,只有侵犯商业秘密罪,犯商业秘密罪是指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或者非...
·
诬告陷害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有的人与他人有矛盾,但是没有采取一些暴力的手段来报复对方,而是选择向司法机关诬告对方,让其遭受牢狱之灾,这其实也达到了他报复对方的目的。不过要注意,对...
·
在我国受贿罪属于刑事案件吗
生活当中的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的性质类型是不一样的,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也会直接影响到对案件的审判和对当事人的量刑。因此,对于生活当中的违法犯罪的案件,通...
·
吸毒被抓一般要拘留多长时间
虽然吸毒行为在我国不属于犯罪行为,但这样的行为也是违法的,虽然不会对行为人追究刑事责任,但行政方面的处罚也是需要的。那具体而言,要是行为人吸毒被抓的话...
·
立案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哪些
立案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哪些我们自身或周围常常会遇到一些刑事案件,很多人都不是很明白具体该怎么操作。其实对于这些案件,法律中有明文规定,当我们遇到刑事案...
·
用假驾驶证构成犯罪吗
用假驾驶证构成犯罪,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
·
刑事诉讼法绝对自诉是什么意思?
刑事诉讼法绝对自诉是什么意思?我们知道,我国刑事诉讼法将自诉案件分为三大类,绝对自诉就是其中一种。可是,由于相关知识的来源有限,很多人对绝对自诉的具...
·
一般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是怎么处罚的?
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是指故意破坏正在使用中的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是一种以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为特定破...
·
聚众持械劫狱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现实生活中还存在着在监狱外有人用武力的手段,想尽办法将里面的罪犯强行带出监狱,这种行为就称为聚众持械劫狱。这无疑是违背法律的,那么,究竟什么是聚众持械...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