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骑摩托车醉驾会掉销c1吗?
www.nj64.cn
骑摩托车醉驾会掉销c1吗法律规定摩托车醉驾的司机会面临所有驾驶证一并吊销的处罚。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将醉酒驾车、飙车、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严重危害群众利益行为定为犯罪,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二、醉驾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吗?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申请取保候审的,应当书面提出。公安机关接到申请后应当在七日内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答复。同意取保候审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手续;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公安机关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未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4、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的;5、提请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6、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7、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综上所述,醉驾被查到是有一定的处罚的,驾驶摩托车也要有相应的驾照,而持有c1驾照醉驾摩托车的交警当场就会吊销驾驶证,而且醉驾可能会涉嫌到犯罪了,所以检察院会对醉驾者提起公诉,主要由交警以危险驾驶罪向检察院进行案件的移交程序。
<<案发地
*
<<手机号
*
·
交通事故理赔标准准确的说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理赔标准准确的说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指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者、保险公司对于车主的赔偿所依据的标准。根据地区不同,事故赔偿的标准也不同,那么...
·
车辆损失险是否必须购买
车辆损失险是否必须购买一、车辆损失险是否必须购买车辆损失险指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不是行为人处于故意,而是行为人不可预见以及不可抗拒的,造成人员伤亡...
·
社会抚养费交多少未婚的?
社会抚养费交多少未婚的?各地处罚的标准不一样,详询当地计生等部门。例如:《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是这样规定的:第四十二条对计划外生育第一个...
·
车主在异地怎么处理违章?
车主在异地怎么处理违章?随着小汽车的普及,最近几年自驾游非常流行。车主开车到外地的话,稍微不注意的话就可能导致交通违章。很多时候,车主因为有急事,就没有...
·
醉酒驾驶机动车在道路行驶会受到什么处罚?
醉酒驾驶机动车在道路行驶会受到什么处罚?醉酒驾驶极其容易造成交通事故,造成不可挽回的人身和经济损失。这里要注意区别醉酒驾驶和酒后驾驶的不同,醉酒驾驶...
·
已签订没有交定金的合同有效吗
已签订没有交定金的合同有效吗除非房屋买卖契约约定了定金交付为合同的生效要件,否则,定金是否交付与合同是否生效没有法律关系。定金约定属于从合同,而且,属...
·
受害人遇到交通事故责任人死亡找谁赔偿?
受害人遇到交通事故责任人死亡找谁赔偿?一、受害人遇到交通事故责任人死亡找谁赔偿?交通事故责任人死亡,如果有保险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或责任险范围进行赔偿...
·
汽车刮蹭报警处理流程是什么?汽车刮蹭责任划分规则是什么?
汽车刮蹭报警处理流程是什么?汽车刮蹭责任划分规则是什么?在行车过程中,想必您或多或少也都遇到过车辆间的小摩擦,就算再三小心,这也是必不可免的事情。所以...
·
一、交通事故赔偿什么时候谈合适?
一、交通事故赔偿什么时候谈合适?交通事故赔偿在发生之后治疗完毕谈最为合适,因为交通事故的一些赔偿可能会涉及到人员的治疗,所以在完全康复之后来进行费用的...
·
离婚起诉书要提交几份
诉讼离婚顾名思义就是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结束夫妻关系。此时需要夫妻一方向法院提起诉讼,就要递交离婚起诉书。那么您知道离婚起诉书要提交几份吗?具...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