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在工作中发生事故是很常见的事情

在工作中发生事故是很常见的事情,但是很多人都不清楚事故后的伤害程度是否达到了劳动工伤的赔偿标准,其实《工伤保险条例》中就有明确的规定。1.伤残补助金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一般分为一到十级,对于这一到十级的伤残补助金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进行一次性支付,具体的标准如下:按照工作人员因工致残的程度,工伤划分了十个等级,对于因工受伤致残的情况会支付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这部分资金来源于工伤保险基金,十级伤残是最轻微的,然后程度依次往上递进,对于一次性补助金的计算,基本是按照个人的月平均工资乘以月数,一级伤残是本人的月平均工资乘上27个月,二级伤残/三级伤残/四级伤残是25/23/21个月,五级伤残/六级伤残/七级伤残/八级伤残是18/16/13/11个月,九级伤残是9个月,十级伤残是7个月。2.伤残津贴除了伤残一次补助金外,还有津贴,但是只有1到6级的伤残程度才可以支付相应的伤残津贴,对于津贴的计算,即本人的月平均工资乘以一定的百分比,每月进行领取,按月支付。一级伤残是本人的工资乘以90%,二级伤残是本人工资乘以85%,三级伤残是本人工资乘以80%,四级伤残是本人工资乘以75%,五级伤残是本人工资乘以70%,六级伤残是本人工资乘以60%。3.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对于工伤致残的赔偿除了上面提及的两个方面,还有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而且是正对5-10级的伤残情况才予以补助。这两个补助金负责赔偿的主体是不一样的,工伤医疗补助金是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进行赔付的,而补助金是由用人单位负责的。但是赔偿的数额跟前面两项是不一样的,没有统一的标准,具体的数额由当地政府自行制定。除了补助金和津贴外,劳动工伤赔偿还包括停工期间的正常工资,但是停工留薪有时间的限制,按照规定,是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如果有特殊情况的话,可以经过申请,确认核实后,适当的延长。一般赔偿的标准月薪是根据在员工受伤前的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进行赔偿的。还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住院的伙食费、住宿费、交通费、辅助器材费等基本的费用,对于这些费用,没有统一的标准,都需要工伤人员自行提供相关合法的凭证,核实凭证后,根据凭证的金额进行赔偿。对于在工作中发生工伤意外是谁都不愿意也不想遇到的,但是很多行业都比较高危,或者是一些天灾人祸,导致意外的发生,当发生工伤意外时,要及时就医保存好费用凭证,否则可能因为没有相关的凭证依据而不能得到应有的赔偿。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工伤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是离职吗
    职工在发生工伤后,经过工伤认定,情况不严重的,可以申请停职留薪,这段期间劳动关系不变,等职工康复好后可以到单位继续上班。而有些职工受伤情况比较严重,导...


·劳动关系变更什么意思
    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对劳动合同的部分内容进行变更。您了解劳动合同的变更,但对劳动关系变更什么意思了解的不是很多。变更劳动合...


·职工的工伤待遇能不能放弃?
    职工的工伤待遇能不能放弃?不能,职工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遭受工伤事故伤害,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是法律强制性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


·员工不服从出差可以辞退吗?
    员工不服从出差可以辞退吗?一、员工不服从出差可以辞退吗?一般企业在公司规章制度中都会说明员工须服从公司安排,不服从公司管理安排的员工,公司是有权进行...


·劳动者在工作期间难免会遇到生病的情况,每个单位都会为劳动者购
    劳动者在工作期间难免会遇到生病的情况,每个单位都会为劳动者购买医疗保险。在员工生病期间除了可以用医疗保险支付费用之外员工生病享有的待遇还有哪些呢?下面...


·公司倒闭可以不发工资吗
    公司倒闭可以不发工资吗?有什么法律规定?很多企业因经营不善都会面临破产的境地,企业破产后大多数劳动者的权益还能否得到保证也成为您关心的问题。公司倒闭...


·期房通常是指那种尚未修建完工的商品房,对于这样的商品房要是购
    期房通常是指那种尚未修建完工的商品房,对于这样的商品房要是购买的话所要承担的法律风险是很大的,而购房者利益受到损害,因此我国也对开发商销售期房做出了严...


·一、单位不签劳动合同赔偿双倍工资吗?
    一、单位不签劳动合同赔偿双倍工资吗如果用人单位没和劳动者签合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那么就应该得到双倍工资的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


·一、代通知金上一个月认定的工资标准是什么?
    一、代通知金上一个月认定的工资标准是什么?(一)应当支付代通知金的情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选择提前三十天通知或者通过支付代通知...


·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问题有什么区别?
    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问题有什么区别?一、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问题有什么区别?1.主体不同劳动关系一方是符合劳动年龄并具有与履行劳动合同义务相适应能力的...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