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一、离婚判了抚养费没钱怎么办?
www.nj64.cn
一、离婚判了抚养费没钱怎么办?
如果确实没有能力支付抚养费可以与抚养孩子的一方协议缓付或用其它方式折抵抚养费,但要是既无财产也丧失了支付能力,另一方则要全额承担抚养责任。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的费用。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根据司法解释,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二、哪些情况下可以减免子女抚养费?
相对应子女可因特殊原因要求支付超过原定数额的抚养费,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父母,在具备以下情形时,亦可以要求减少或免除支付抚养费:
1、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
2、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力给付的;
3、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后,继父或继母愿意负担子女所需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的。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要求增加还是减少抚养费,在增加或减少抚养费的特殊情形消失时,对于增加抚养费的,可以要求恢复按原定数额支付;对于减少或免除抚养费的,应当恢复给付。
综上所述,原婚姻双方如果有小孩那么离婚后小孩是需要跟随其中一方生活的,但是双方都是对小孩有抚养义务的,这个抚养义务就体现在抚养费上,如果另一方没有能力支付抚养费,可以用财产等等方式进行抵扣,如果是强制不支付抚养费,那么是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的。
<<案发地
*
<<手机号
*
·
新婚姻法哪条规定保险分割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一、《民法典》哪条规定保险分割离婚时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养老保险金条件,另...
·
一、包办婚姻想离婚怎么办?
一、包办婚姻想离婚怎么办?不管是以那种方式的婚姻,在符合法律充许离婚条件的都可以离婚。?包办婚姻在民法典中属于违法行为。受害人可到法院提起对自身包办婚姻...
·
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划分比较好
夫妻离婚的时候,若有共同财产的话,则此时需要对财产作出划分,否则的话就不会允许解除婚姻关系。但在实际划分财产的时候,双方都想要为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那...
·
关于退伍军人离婚财产计算方法的相关条例有哪些?
随着离婚越来越普遍,离婚时财产如何分割相信是很多人都关心的问题。而退伍军人作为一种特殊的人群,在退伍时会获得一定的特殊费用,这笔费用是否属于夫妻间的共...
·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孩子抚养费又谁出?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孩子抚养费又谁出?婚姻法第37条明确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
·
如何解决离婚后财产分割问题
离婚财产分割就是夫妻离婚的时候,依照法律规定,把夫妻共同财产划归个人所有。那么夫妻在离婚后该如何来解决财产分割问题呢?具体对财产分割的方式又有哪些?我们...
·
国家赔偿金作出赔偿的标准是怎样的?
一、国家赔偿金作出赔偿的标准是怎样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2019年5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
·
三个娃娃离婚的抚养权怎么认定?
三个娃娃离婚的抚养权怎么认定?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
·
离婚协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什么
男女双方的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所谓的离婚协议书,是指即将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所签署的、关于财产分割、子女监护与探视、配偶赡养费以及子女抚养费等...
·
离婚探视权法院一般怎么判
国家对于不断上升的离婚率,也在做着法律的完善。希望通过法律的干预,可以最大程度的对离婚后的孩子的成长给予帮助。探视权是离异父母未抚养一方对孩子成长的影...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