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一、老婆出轨离婚财产怎么份?
www.nj64.cn
一、老婆出轨离婚财产怎么份?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是因为老婆出轨而导致离婚,并且有确凿的证据证明老婆的出轨行为,那老婆就属于过错方,此时财产的分配可以偏向于老公方。根据诉讼中分财产时如果因一方有过错而导致离婚,无过错一方可多分的财产,并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说法,老公可以要求多分财产,并要求出轨老婆给予自己精神损害赔偿。
二、离婚赔偿法律条件: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具体说来,离婚赔偿条件如下:
(一)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的、具有虐待、遗弃行为的。
(二)因为上述行为而导致法院判决离婚。也就是说,离婚赔偿应该以离婚为原因,如果没有达到离婚程度,而是在婚内损害,则不应该单独提起夫妻之间的损害赔偿。
(三)受害方受到了损害。这种损害包括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两种。
(四)请求人无过错。
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提起离婚诉讼,如果提出请求离婚赔偿,必须与离婚诉讼同时进行。如果原告不提出,视为其对这一权利的放弃,以后也丧失了请求赔偿的权利。如果有过错的一方是原告,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无过错的一方为被告,被告不同意离婚,也没有提起离婚赔偿请求,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出离婚损害赔偿。在一审时如果没提出,在二审时才提出来,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对于调解不成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1年内,可以另行提起离婚 赔偿诉讼。
三、对方出轨的证据有哪些?
1、“保证书”、“道歉书”等,婚外情突然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写下保证书等表示悔改,这是婚外情的关键证据。
2、如果对方嫖娼,通常有警方介入,警方的笔录可作为证据。
3、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有时会对其生活作风问题作出处理。
4、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等,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等均应先做一公证,再提交法院为宜。
5、抓获有超过普通朋友关系的行为举止(如:拥抱、亲吻等),可通过拍照摄像来取得证据。
6、捉奸在床,收集这类证据难度很大,可通过拍照摄像来取得证据。
虽然无过错方可以适当的多分夫妻共同财产,但也不可能因为妻子或丈夫有出轨的这种行为,就很大程度的影响到对财产的分割权,多分的数额也是非常有限的。而且,出轨虽然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到共同财产的分割,可是对孩子抚养权和抚养费的争取,是没有直接的联系的。
<<案发地
*
<<手机号
*
·
离婚抚养费一次性要还是按月给
在夫妻离婚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时候,其实并不仅仅是计算抚养费的数额就算完了,此时还需要对抚养费的支付方式等进行约定,以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损害到子女的...
·
一、一方起诉离婚财产分割怎么处理?
一、一方起诉离婚财产分割怎么处理?可以直接诉讼到司法机关来进行处理,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
·
公安机关在刑拘后批捕通知家属吗
公安机关在刑拘后批捕通知家属吗需要通知家属。刑事拘留、批准逮捕不通知家属,属于违法。但特殊情况例外。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
·
一、申请变更抚养权流程的方式?
一、申请变更抚养权流程的方式有哪些1、协议变更。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判决离婚后,父母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并非一定要向法院起诉,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变更...
·
国家公诉时效如何计算
国家公诉时效如何计算一、什么是公诉公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向人民法院提出控告,要求法院通过审判确定犯罪事实、惩罚犯罪人的诉讼活动。二...
·
离婚案件原告必须出庭吗
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分为了原告与被告,由于在诉讼过程中,需要对相关情况进行质证,而要是当事人缺席的话,肯定是不利于案件真相查明的。因此,有的人就认为离婚案...
·
个人法院起诉离婚程序是怎样的
个人法院起诉离婚程序是怎样的一、个人法院起诉离婚程序是怎样的1、起草起诉状;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4、法院...
·
子女抚养权和和户口的依据是什么?
子女抚养权和和户口的依据是什么?根据相关规定:“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
·
哪些财产不计入夫妻分割范围
哪些财产不计入夫妻分割范围一、哪些财产不计入夫妻分割范围?(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
·
男方反悔不想抚养孩子怎么办?
男方反悔不想抚养孩子怎么办?现在一些夫妻即使有孩子了,因为生活不到一起也会选择离婚。在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就要商量好财产分割、孩子抚养等方面的事情。有时...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