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双胞胎抚养权及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双胞胎抚养权及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 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子女的抚养费标准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延伸补充:


抚养费的支付方式


在抚养费的数目确定后,涉及到一个如何履行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往往采用以下两种方式:


一、一次性给付


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


二、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


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


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包括: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对于双胞胎抚养权的判决法院会依据最符合子女成长的环境进行判决,父母的收入情况也会作为参考标准。对于抚养费的收取按照固定收入以百分比的形式进行收取。如果是没有固定收入的情况需要参考当地的实际收入水平。抚养费在实际中可以根据收入情况作出调整。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以最大权利来起诉抚养费该怎么办
    以最大权利来起诉抚养费该怎么办原告就是被告,就是要到被告住所地或者一年以上的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起诉抚养费需要什么资料第一,孩子的户口本或者出生...


·国家赔偿的方式不包括及包括哪些方式?
    在我们国家,如果个人权益受到侵犯的时候,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进行赔偿,那么国家赔偿的方式不包括及包括哪些方式?根据我们国家法律规定,国家赔偿的方式主要...


·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一定属于全职妈妈小孩抚养权吗?
    现代社会,离婚不再像以前那样会被他人说闲话,因而离婚的人们越来越多,离婚时如果有子女的对子女的影响十分的重大,在现实生活中,除了离婚财产分割问题也就是...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全文的内容是什么?
    婚姻是我们每个人都必须要面临的问题,法律对婚姻关系的成立、婚姻关系的存续以及婚姻关系的解除均做出了详细的规定,《民法典》婚姻家庭编(.1.1生效)全文的内容...


·民法典规定分居多久可以离婚
    民法典规定分居多久可以离婚夫妻双方因为吵架等家庭琐事的原因,一方从家中搬出满两年的,是否就算自动离婚呢?答案是否定的。事实上在我国,解除婚姻关系的合...


·陕西离婚抚养费一年是多少钱?
    在离婚时双方需要协定谁拥有孩子的抚养权,并且约定,永海孩子探视权的一方该支付多少抚养费,我国各地的抚养费的支付标准是不一养的,这也是由于我国经济发展水...


·夫妻分居的证据都有哪些
    没有任何的证明材料,空口向法院陈述分居的事实往往是无力的,会导致法院无法认定或不予认定双方分居的事实。因此,处于分居状态的当事人应该留心收集分居期间的...


·今天这篇文章针对的问题就是离婚后一定要给抚养费的吗?
    今天这篇文章针对的问题就是离婚后一定要给抚养费的吗?当代的婚姻问题层出不穷,离婚率一年比一年高。父母离婚后,家庭破碎,对孩子的影响重大,尤其是心灵上的...


·我们国家法律中结伙斗殴指几人?
    聚众斗殴这种行为,可能我们在一些偏远的地区比较多见,因为可能是治安并不是很完善,那么我们国家法律中结伙斗殴指几人?根据我们国家的规定,在我们国家法律上...


·离婚时个人没有财产还要平分财产吗?
    离婚时个人没有财产还要平分财产吗要的,夫妻双方进行离婚时,一般对方没有创造任何财产,但是本着夫妻间的扶养义务,最后还是需要给予部分财产的,除非是双方...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