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一、办理丧葬事务人员误工费?

一、办理丧葬事务人员误工费有哪些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 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该解释未规定误工费的上限。对于有固定收入的受害人来说,通常情况下,受害人所在单位应出具误工证明,但须注意审查证明的真实性,必要时可要求受害人出具能够证明其实际收入水平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不能正常进行身体没有遭受损害之前所进行的 工作,就会造成预期财产利益的损失。这是侵害人身造成健康损害所必然引起的结果。 从损失的性质上说,这种财产损害是一种间接损失,是应当得到但由于遭受损害而没有 得到的财产利益。


二、赔偿标准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 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一般不支持亲属处理事故的误工费,法律只规定了,有处理丧葬事宜的误工, ""误工损失是指受害人亲属因办理受害人的丧葬事宜而减少收入的赔偿费用。误工时间是指受害人从遭受交通事故伤害到完全治愈或死亡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的期间。"


处理丧葬事宜的误工费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包含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情况。需要当事人到相关部门或单位提供合法的证明材料,以帮助司法机关确定实际赔偿情况,需要注意的人,处理丧葬事宜的误工当事人一般只有是受害人的亲属,其他人员不可享受误工赔偿。


在我国相关案件的受害者,在办理这类事件时,相关的受害时死亡时办理丧事的。丧事的办理人员支持3人的误工费的赔偿,赔偿这类人员的实际损失,根据相关人员的实际损失和相关的工资凭证,赔偿这类人员的损失。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劳动纠纷争议的解决方法有哪些
    劳动纠纷争议的解决方法有哪些第一,协商。劳动争议发生后,尤其是工伤待遇争议发生后,双方当事人应当首先进行协商,以达成解决方案。这是最为常见的、也往往是...


·解除劳动合同没办失业证可以领取失业保险吗?
    解除劳动合同没办失业证可以领取失业保险吗?解除劳动合同没办失业证是不可以领取失业保险的,因为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


·女方没工作离婚要小孩要遵守怎样的规定
    女方没工作离婚要小孩要遵守怎样的规定女方没工作离婚要小孩要遵守怎样的规定呢?孩子不仅是一个家庭的未来更是一个国家的未来,所以对于子女由谁抚养如何抚养...


·工资保证金能挪用吗
    挪用保证金不归还给员工的,数额达到较大的,构成挪用资金罪,需要对发包方的负责人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


·一、怎么申请重庆市工伤待遇?
    一、怎么申请重庆市工伤待遇?第一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第二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第三步、申报工伤保险待遇。二、工伤待遇的内容和标准工伤保...


·公司辞退员工也需要写辞职信吗?
    公司辞退员工也需要写辞职信吗?1、公司辞退员工,协议离职,员工不需要写辞职报告。2、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公司和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要如何支付工资给员工
    找工作最关心的除了发展前景,就要属工资待遇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之后,劳动者付出劳动,用人单位就应当支付相应的工资。那么,用人单位要如何支付...


·工伤鉴定不够级怎么办,待遇是怎样的
    相关的从业人员会从事一些特殊的工作,导致个人健康随时会受到工作的影响所以就需要进行工伤鉴定,得到鉴定结果后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赔偿,那么如果工伤鉴定...


·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如何办理?
    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如何办理?一、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如何办理?1、合同变更的程序(1)、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劳动合同的有关...


·建筑施工许可证办理需要的条件有几种
    建筑施工许可证办理需要的条件有几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