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协议不要孩子抚养费可以吗?

协议不要孩子抚养费可以吗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也就是说双方可以达成协议不要求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支付抚养费,但在今后如果孩子确实有需要的情况,另一方可以代孩子起诉要求支付抚养费。


如果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在今后主张抚养费,而另一方不予理会怎么办?


要么夫妻双方协商,另外就是上法院起诉。这是最主要的两种途径。另外,关于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如果夫妻是协议离婚,应该按照双方自愿达成的《离婚协议》来让另一方履行其义务,也可以据此协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支付孩子抚养费;如果是法院调解离婚,除了《离婚调解书》外,也应该有一个离婚财产分割协议,里面应该有子女抚养条款,如果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拒绝执行,可重新起诉到法院,让法院重新裁定,强迫执行;如果是判决离婚,可根据离婚判决书里面的离婚孩子抚养费支付条款,要求支付孩子抚养费。这样说来,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无论是哪一方的责任,都不应该,而且在法律上也逃避不了。所以,父母一方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应该据理力争,实在没有办法,去法院起诉是一个明智的选择。


孩子抚养费可以双方进行协商的,如果协商一致,那么一方是可以不用支付抚养费的。不过法律有明确规定,任何人不可以以任何借口拒绝支付抚养费,也就是说如果协商不一致,那么是需要进行支付抚养费的,抚养费的多少按照孩子的实际需要进行支付。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关于社会抚养费山东还收吗?
    关于社会抚养费山东还收吗?1、对不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以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一年度统计公报公布的城...


·离婚证怎么办理?需要什么手续?
    离婚证的办理也不是那么简单的,一般夫妻通过协议方式离婚的,才会涉及到离婚证的办理。那此时离婚证怎么办理呢?而实践中民政部门发放离婚证的步骤又是怎样的呢?...


·北京离婚诉讼费用是多少?
    北京离婚诉讼费用是多少?北京离婚诉讼费用是按照相关的财产的标的额来进行计算,是否能赢官司,要看你的请求是否有事实及法律依据。律师费按照案件不同,费用要看...


·领了证多久才是共同财产夫妻领证以后即有夫妻共同财产
    领了证多久才是共同财产夫妻领证以后即有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


·婚内出轨生子算不算重婚
    婚内出轨生子算不算重婚出轨生子并不一定构成重婚罪,判断是否构成重婚罪,需要判断行为人的行为是否符合重婚罪的构成要件。如果双方只是发生情导致怀孕,然后女...


·结婚一年离婚后彩礼钱需要退给男方吗
    现如今男女结婚之后很快离婚的情况很多,其中能够坚持一年之后离婚的也算是比较好的了。而一般在离婚撕破脸的情况下,双方往往就会因为彩礼钱而产生纠纷。那此时...


·离婚诉讼当事人是否必须要出庭
    通常离婚诉讼当事人就是指离婚诉讼中的原告与被告双方,其实也就是有婚姻关系的当事人。离婚案件虽然也是属于民事案件中的一种,但由于事关当事人的人身关系,同...


·中国公民的涉外结婚纠纷
    中国公民的涉外结婚是指中国公民同外国公民确定婚姻关系,那中国公民如何解决涉外婚姻纠纷呢?下文中我们为您列举了一些处理涉外结婚纠纷的方法以及法院的管辖,供...


·人民检察院国家赔偿决定书范本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当事人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当事人就可以依法申请国家赔偿。经过申请以后,人民检察院最终也会下达决定书,从事人民检察工作...


·一、离婚双方并就财产分配达成了一致后做什么?
    一、离婚双方并就财产分配达成了一致后做什么?离婚双方并就财产分配达成了一致后签订书面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必须为书面形式,由夫妻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经法庭...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