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一、离婚了她会给抚养费吗?
www.nj64.cn
一、离婚了她会给抚养费吗?
离婚了如果孩子判到自己这边,对方是必须支付抚养费的。《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关于抚养费的问题:不直接抚养一方的给付标准,有固定收入的应为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额可按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当然,如果有特殊情况,给付的比例可以适当调整。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则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二、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父母永远都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父母离婚后应当对子女的抚养权问题进行分隔,享受探视权的一方必须按照离婚协议的相关规定支付抚养方一定的抚养费,如果抚养方不支付抚养费,可以向司法机关诉讼来决定其抚养费的支付情况,必要时可以向司法机关申请司法强制,迫使对方支付抚养费。
<<案发地
*
<<手机号
*
·
新婚姻法18岁能结婚吗?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一、18岁能结婚吗根据《民法典》的规定,18岁是不能领取结婚证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
·
成年之后子女有权利要抚养费吗
原则上,父母抚养子女只需要到子女18周岁,也就是说在18周岁以后可以不用继续支付子女抚养费。但现实之中,有的人却在成年之后依旧伸手向父母要钱,那根据法律中...
·
家庭暴力的形式具体有哪些
家庭暴力的形式具体有哪些一、家庭暴力的形式具体有哪些1、身体暴力。最常见的暴力,包括所有加害人对受害者身体各部位的攻击行为。39%的女性称曾遭受过来自伴侣...
·
子女的抚养费具体有哪几项?
一、子女的抚养费具体有哪几项?根据法律规定,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二、法院根据什么标准确定抚养费?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
·
冒名顶替骗取国家钱财的冒名顶替罪判刑多久?
在日常生活中,看似跟犯罪没有关系的事情很有可能已经触犯了法律,只不过还没有达到量刑的标准。就拿冒名顶替这件事来说吧,有冒名考试的,有冒名参加比赛的也有...
·
离婚财产分配法律规定是什么?
离婚财产分配法律规定是什么?离婚财产分配法律规定是什么??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
·
新婚姻法离婚对女人财产的分配是怎样的?
夫妻感情不和,可以选择离婚结束婚姻关系。离婚时夫妻双方会对共同的财产进行分割,对于财产可以协议分割,协议未果可以上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给双方一个公平公...
·
离婚赔偿需要公证吗,离婚赔偿标准是什么?
《婚姻法》中规定,离婚的时候一方存在法律规定情形是需要向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离婚赔偿的数额则要根据实际情况决定,那么离婚赔偿需要公证吗?对于这个问题,...
·
协议离婚后起诉抚养费吗?
夫妻双方因婚姻关系破裂决定离婚时,通常会协商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最后商议的结果一般是一方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有时也可能出现一方抚养且并不要求另一方支...
·
我们在买东西时,特别是电子产品,比较贵重的家用电器等等一般都
我们在买东西时,特别是电子产品,比较贵重的家用电器等等一般都会有质保期,而建筑工程同样也有质保期,我们比较关注的一般都是自己家里居住的房屋质量问题,国...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