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合同到期不与公司续签有补偿吗
www.nj64.cn
合同到期不与公司续签有补偿吗
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
2、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劳动条件是广义的,包括工资却又不仅仅是工资,如工作环境,福利水平等。
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如果不续签,如何进行经济补偿,补多少
实践操作中一直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从员工进入单位开始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第二种认为从2008年1月1日起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
赞同第二种观点,理由如下,员工在单位工作的时间应该分为两个部分计算,2008年1月1日之前的应该适用原《劳动法》,而原来的劳动法规定,合同自然期满的,无需进行经济补偿;第二部分是2008年1月1日之后的,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需要进行经济补偿。既然《劳动合同法》无溯及力,则其对2008年1月1日之前的期限无法律效力。因此,我们认为第二种观点是正确的,事实证明,我所代理的一些劳动案件,也是根据第二种观点进行裁判的。
从2008年1月1日起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根据劳动者合同期满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以拿到手的工资为准。
综上所述,除了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这种情况以外,单位需要对员工对员工进行经济补偿,补偿的数额为从2008年1月1日起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四条【劳动合同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从上述条文来看,除非在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以原条件或更好的条件要求与员工续约但员工不续约,无其他情况下公司都应给予员工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金额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因劳动合同期满给予员工的经济补偿,起算年限为:自2008年1月1日起计算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其依据在于《劳动合同法》第97条: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一般情况下,劳动者不跟用人单位进行签订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是不会进行赔偿的,是正常的劳动合同解除,但是如果是用人单位跟劳动者进行解除劳动关系,那么用人单位需要进行支付一定的赔偿金,但是赔偿金是根据工作年限进行计算的。
<<案发地
*
<<手机号
*
·
私募基金公司管理费是如何收取的?
私募基金公司管理费是如何收取的?私募基金公司管理费及手续费一、私募基金认购费1%的私募基金认购费。按照信托合同规定,投资者认购产品时,需要另外交纳...
·
公司并购的风险有哪些
公司并购的风险有哪些某些公司在发展阶段的中后期为了促进公司的发展和扩大经营,会进行公司的并购。虽然公司并购会扩大公司规模,提高公司的竞争力,但是其中还...
·
公司解除合同怎么补偿
公司解除合同后,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
·
公司增资流程是怎样的
公司增资流程是怎样的一、公司增资流程1、各股东同意增资的股东会决议;2、修改或补充增资章程;3、投入企业增资的资金(或者由评估公司进行实物/无形资产评估...
·
人力资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多少
人力资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多少人力资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的注册资本也要三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股...
·
股份有限公司 注销的流程是怎样的?
有限责任公司注销手续及流程如下:1.先去注册地国税办理注销,同时可办理工商的注销备案。国税办理注销:先去领一张注销申请表格。2.去国税的同时,可以去工商的...
·
一个人可以任多家公司法人吗?
现如今,随着应届毕业生越来越多,工作岗位越来越紧俏,选择自己开公司的人越来越多,那么白手起家的开公司人,除了面临挑选优秀员工,资金融资等问题外,最需要...
·
公司降薪不辞退合法吗?
公司降薪不辞退合法吗?公司降薪不辞退合法吗??不合法的,你可以先协商,若是协商不成,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
·
企业哪几种人不能裁员
企业哪几种人不能裁员企业在裁员时“老、弱、病、残”员工不得裁减:《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对其裁员:(一)...
·
休完产假被公司辞退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一、休完产假被公司辞退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吗?《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对不同的补偿标准进行了更为明确的规定,它对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