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一、交通事故致死亡误工费是由谁出?

一、交通事故致死亡误工费是由谁出?1、由肇事方承担;2、《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字(2003)20号】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二、误工费赔偿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 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 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 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根据这一规定,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其计算公式可以表述为:误工费赔偿金额 = 误工收入(天/月/年)× 误工时间①关于“误工收入”的确定。因受害人工作情况的不同,收入的确定,又分成2种情况:一种是在有固定收入的情况下,如何确定因误工而减少的 收入;另一种是在无固定收入的情况下,如何确定其收入以及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②关于“误工时间”的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 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收入。误工费是由意外事故当中的侵权人承担,尽管在交通事故中表面上来看误工费可以由保险公司来承担,但是像交通事故致死这样严厉的后果,多半都已经超出了交强险的最高赔偿额度了。对已经去世的被撞者来说,不存在着所谓的误工费了,而且肇事者很有可能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破坏交通设施罪判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破坏交通设施罪判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一、破坏交通设施罪判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根据我国刑法,破坏交通设备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


·交房后办理房产证可以加人吗
    不可以。交房办房产证的时候是不可以再加名的,并且已经是在办理房产了。因为办理房产证是按购房合上名字办理,这是硬性纪律,谁也不能违背的。(如果要加名,可...


·醉酒驾驶摩托车罚金收取多少?
    醉后驾驶摩托车罚款多少?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


·一、发生交通事故交警多久定责?
    一、发生交通事故交警多久定责?一般情况下是10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


·交警在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需要勘查现场及周边交通状
    交警在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需要勘查现场及周边交通状况等为主要认定交通事故的因素,各方的交通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发生是否有因果关系,只有综合各因素所作出的...


·在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纠纷案件中,常见的责任主体有如下几种:
    在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纠纷案件中,常见的责任主体有如下几种:1、所有人自主驾驶和受雇人驾驶情形下的责任主体所有人自主驾驶和受雇人实施雇佣行为驾驶情形下,...


·二手房不满两年要交什么税未满2年的房子
    二手房不满两年要交什么税未满2年的房子,一般是指卖方购入该房子之后尚未达到两年的时间。此时,若需要将房子出售给他人,那么需要缴纳税费为房产报税价的8%。卖...


·交通致人死亡如何获得缓刑?
    交通致人死亡如何获得缓刑?一、交通致人死亡如何获得缓刑?按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虽然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但只要符合缓刑条件的,可以判处缓刑。《中...


·一、交通事故死人亡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交通事故死人亡赔偿标准是多少?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赔偿标准时因人而异的,相关赔偿的计算依据如下:1、处理事故费用。死者的亲属为处理交通事故所需交通...


·交通事故频频发生,交警在处理的时候将要对事故的责任进行认定,
    交通事故频频发生,交警在处理的时候将要对事故的责任进行认定,有时会出现一方全责的情况,但是此时若出现交通事故负责方死亡的情形,又该如何进行责任划分和索...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