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劳动争议当事人如何举证?
www.nj64.cn
劳动争议当事人如何举证? 一、劳动争议当事人如何举证?
1、对当事人或者代理人身份有异议的,由持有异议的一方承担举证责任。
2、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仲裁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仲裁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3、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4、在劳动合同(劳动关系)争议案件中,主张劳动合同(劳动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劳动合同(劳动关系)成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主张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变更、解除、终止、撤销的一方当事人,对引起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5、因用人单位做出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争议的,由用人单位对决定所依据的事实和处理依据承担举证责任。
二、劳动争议举证的期限
举证期限由劳动仲裁委员会根据案件情况指定,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或立案通知书之日起计算。
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劳动仲裁委员会审理时不组织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
根据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此时首先由原告方向法院承担举证责任,当然针对一些特殊的东西,如打卡记录,则就需要单位提供了。如果单位无法提供这些的话,就会推定劳动者的主张成立。关于劳动争议当事人如何举证的问题面我们就为您整理到此,
<<案发地
*
<<手机号
*
·
一、被强迫签署的餐饮业劳动合同具有法律责任吗?
一、被强迫签署的餐饮业劳动合同具有法律责任吗?被强迫签署的餐饮业劳动合同具有法律责任,在自己被迫情况下签署的协议,属无效的合同,无法律效力。根据《民法典...
·
如何确定存在劳动关系 法律上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去确立:
如何确定存在劳动关系法律上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去确立:1、双方的主体是否合格,也就是说企业和劳动者是否是劳动法律规定的主体。比如一个杂货店没有工商营业执...
·
一、劳动合同丢了离职会受影响吗?
一、劳动合同丢了离职会受影响吗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将劳动合同丢失不影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用人单位无...
·
员工工资争议谁来举证
多数情况下,员工与所在单位发生争议的,往往都是涉及到工资或者其他福利待遇方面,而此时在实际处理争议的时候,就需要当事人进行举证。那到底发生员工工资争议...
·
工伤一级赔偿能不能一次性给?
工伤一级赔偿能不能一次性给?一、工伤一级赔偿能不能一次性给?不可以。职工构成工伤一级伤残的,应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领取伤残津贴。工伤...
·
劳动合同签订意向表具有法律效应吗?
劳动合同签订意向表具有法律效应吗?劳动合同签订意向表具有法律效应,是双方当事人具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意向,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按照规定进行,劳动...
·
单位试用期辞退员工用赔偿吗?
单位试用期辞退员工用赔偿吗一、单位试用期辞退员工用赔偿吗?试用期辞退员工是不需要赔偿的,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一)在...
·
劳动合同法基本工资有何不同
在生活中,我们您都参加过很多工作,不论是当代很多大学生都会选择的白领还是许多人会选择的工地上的体力活或者其他的工作,我们都会签订一份劳动合同,那么劳动...
·
一、没有签劳动合同的工资怎么要?
一、没有签劳动合同的工资怎么要?(一)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如何证明劳动关系,可以提供以下证据证明存在劳动关系:1、用人单位下发载有劳动者姓名的各种文件:通...
·
劳动保障监察制度重要性有哪些体现?
一个国家制度的诞生,就会催生出相应的监督制度,不然其制度就不能有序的实施开展下去。所以,既然劳动关系是社会关系中最普遍的,那么自然也会有劳动保障监督制...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