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继子女是否有继承权,继子女可以继承遗产吗

找专长律师:知识产权律师????????????土地房产律师????????????公司经营律师????????????损害赔偿律师????????????婚姻家庭律师在重组家庭当中就会有继子女,有的继子女是由继父母抚养长大的,但有的在重组家庭时就已经成年了,那么就不会存在抚养关系。那么此时对于继父母的遗产来讲,继子女是否有继承权呢?我们总结了下文,请阅读进行了解。
一、继子女是否有继承权
依据我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中的子女,既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也包括“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理解不一:有的认为是特指在形成继父母子女关系时未成年的子女,扶养关系特指继父母与继子女形成了抚养与被抚养的关系;有的认为是指对继父母尽到了赡养义务的继子女,包括形成继父母子女关系时已经成年的继子女。
二、怎样认定继子女的继承权
以上两种意见,就缘于对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不同理解。从文义解释角度来看,与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相关的法律条文中,没有涉及继父母和继子女形成抚养与被抚养关系的文字内容和文义内容。有扶养关系是继子女的限制定语,要准确理解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法律内涵,就要考察扶养关系的法律文义。在继承法第十条里,为了确定特定亲属的继承权,有三处用到的都是扶养关系一词:在论及子女相对于父母的身份关系时用“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在论及父母相对于子女的身份关系时用的是“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在论及兄弟姐妹之间的身份关系时用的是“有扶养关系的兄弟姐妹”。从中可以看出,扶养关系泛指家庭成员之间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的照顾、精神上的关爱,即包括长辈对晚辈亲属的抚养、平辈亲属之间的扶养、晚辈对长辈亲属的赡养三种具体形态。第十三条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这个条文中的扶养,也是泛指继承人对被继承人所尽的扶助供养义务。更重要的是,这个条文确立了继承人的权利义务对等原则,强调继承人继承权的合法性主要来自于其对被继承人的特定贡献,弱化其亲属身份特性。第十四条确立了继承人以外的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扶养继承关系。该条文中的扶养关系完全淡化了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强调了继承人的权利义务对等原则。第三十一条确立了集体所有制组织遗赠扶养权利义务。在这个条文里,扶养的行为人可以不是自然人,是组织。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遗弃罪中也规定了扶养法律关系,其中的扶养也是泛指家庭成员之间的扶养责任。比较上述法律条文可以知道,扶养关系采广义理解是我国立法通例。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从文义理解的角度解释,就是对继父母尽到了赡养义务的继子女。如果理解成继父母和继子女有抚养与被抚养关系是继子女获得法定继承权的前提,就变成了“有被扶养关系的继子女”,这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是完全错误的。根据上文的介绍,我们已经清楚的知道继子女是否有继承权了,此时如果继子女对对继父母尽到了赡养义务的话,那么其对继父母的遗产就会享有继承权,此时继子女可以作为的法定继承人之一。反之,则对继父母的遗产就不享有继承权。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遗产公证需要的材料包括哪些?
    在对遗产进行继承的时候,其实很大可能会产生纠纷,而这个时候如果可以顺利的对遗产作出继承,我们建议最好办理一个公证手续,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日后产生...


·遗产处理前指的是什么时候?
    指的是被继承人死亡后到遗产分割前的这段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第二十五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


·2023遗产继承分配比例是怎样的
    一、遗产继承分配比例是怎样的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继承法》第13条规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


·继承人证明怎么开
    随着社会的发展,个人财富也得以累积,由于财产巨大等原因,被继承人需要提供相应的合法继承人证明才能获得财产继承的权利。那么继承人证明怎么开呢?继承人证明...


·一、父亲如何继承儿子的遗产?
    一、父亲如何继承儿子的遗产?父亲继承儿子遗产的方式主要是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法定继...


·对于失踪人口遗产继承顺序是怎么规定的
    对于失踪人口遗产继承顺序是怎么规定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


·法律规定中哪些情况下继承人会丧失继承权?
    法律规定中哪些情况下继承人会丧失继承权?一、丧失继承权的情况有哪些?(一)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否既遂,也无论杀害动机为何均丧...


·同居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有继承权吗
    同居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有继承权吗一、同居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有继承权吗根据《继承法》第二条对继承权顺位以及有哪些人有继承权做了明确的规定:遗产按照...


·2023养老保险继承可以吗?
    养老保险继承可以吗?养老保险中的养老金是可以继承的。下面我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养老金的继承范围及继承方式。1、养老金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基础养老金,一部分...


·一、存折公证遗产收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存折公证遗产收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遗产公证的收费标准没有统一的规定,参考依据如下:1、受益额2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不超过1.2%收取;2、超过20万元不...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