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合同法规定的合同生效要件有什么

合同法规定的合同生效要件有什么 一、一般要件
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是指合同发生法律效力普遍应具备的条件。合同是双方或多方的民事行为,有效合同是合法的民事行为即民事法律行为,因此民事法律行为应具备的条件,也就是合同生效的一般条件。<民法通则>第55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具体言之如下: 1.行为人在缔约时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特殊要件
合同生效的特殊要件是指有些合同则需要具备特殊的条件方能生效。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形:
1、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或登记的合同。对此<合同法解释>第9条规定:“依照合同法第44条第2款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手续,或者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生效,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当事人仍未办理批准手续的,或者仍未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合同无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但未规定登记后生效的,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合同标的物所有权及其他物权不能转移”。我认为,对于此条解释,可以分为两种情况:第一,办理批准或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是合同的生效要件。此类合同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对外合作开采石油合同,我国大陆企业与华侨、港澳同胞举办合资、合作经营企业的合同和由国家机关作为保证人的合同、技术合同、技术引进合同。第二,办理登记手续并不是合同的生效要件,即使没有办理登记手续,合同仍然是有效的,只是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此类合同包括房屋买卖合同、抵押合同等与物权变动相关的一些合同。
2、根据《合同法》第45条、第46条之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或附期限,则合同自条件成就或期限届满时生效。
3、实践性合同以标的物的交付为其特别生效要件。例如,定金合同必须是在定金交付之后才能使合同生效。
综上所述,合同法规定的合同生效要件有些什么看似并不复杂,但涉及实务,每个合同都有其特殊的目的性以及合同涉及内容的特异性,以上仅仅是法律规定的生效要件,将的较为泛泛,不够具体,要想在合同的制定中占得先机,让合同可以按照自身设想发挥作用,在制定合同以前,一定要与专业人士沟通,听取专业意见,方可事半功倍。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订立合同不成立有哪些?
    订立合同不成立有哪些情形一、合同不成立有哪些情形合同不具备成立的要件,即不成立。合同的不成立,有以下几种情形:1、一人自行订立合同;2、当事人之间...


·合同违约金最高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合同违约金最高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合同违约金最高赔偿标准不能超过实际损失的30%。《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


·赠与合同是要式合同吗
    赠与合同是要式合同吗?如何理解要式合同?一、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的区别区分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的主要意义在于,某些法律和行政法规对合同形式的要求可能...


·如何确定销售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
    如何确定销售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现实经济生活中,交易双方因对销售合同的履行不一,纠纷自然随之而起。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不得已走向法庭诉讼时,如何及时...


·合同到期后竞业禁止协议怎么办
    企业为了防止商业机密泄露维护自身的利益,会禁止员工在任职期间兼职其他相关工作或者离职之后不能到竞争企业工作等,这就是竞业禁止协议。那么,如果合同到期后...


·我国法律关于股权转让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我国法律关于股权转让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对于公司所有者来说,公司经营的第一要素就是充足的流动资金,但如果资金不足,就需要通过股权转让等途径筹集资金。而...


·哪些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哪些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虽然民法典规定合同的形式以不要式为原则,以要式为例外,但实际上法律法规要求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并不少,我们这里举几个例子:《...


·合同违约责任约定不明怎么办?
    合同违约责任约定不明怎么办?合同是双方本着自愿原则对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进行规定的协议。合同的签订使得双方的书面承诺有了法律效力,受我国法律保护。合同有利...


·委托开发出版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委托开发出版合同的内容有哪些?委托开发出版合同的内容有哪些?甲方:合同编号:联系电话:联系人:乙方(著作权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联系...


·购销合同违约金怎么算
    购销合同违约金怎么算一、购销合同违约金怎么算约金可以分为两种,即法定违约金和约定违约金。法定违约金是指直接由法律直接规定的违约金为法定违约金。在《合...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