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民间借贷过了诉讼时效怎么办?

你借了一笔钱给朋友,碍于关系,没有催还,后来想起的时候,发现已经过了诉讼时效了,这个时候该怎么办呢?一、民间借贷过了诉讼时效怎么办?过了诉讼时效也不是没有办法。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指当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在法律规定的时间里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过了这个期限没有起诉,那么侵害权利的人就可以获得抗辩权。过了诉讼时效,不是说不能再起诉,只是丧失额了获得胜诉的权利的而已,会增加维权的难度。《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除了特别规定之外的案件,其诉讼时效为三年,而民间借贷一般来讲,诉讼时效是为三年的,但是这个前提是,在借条中明确了还款日期,没有规定还款日期的,是从写下借条之日起往后推20年都属于诉讼时效,不过这里还有一点值得注意,应答知道或知道之日起往后推三年,所以一般来讲,既然已经写了欠条,债权人就知道了自己的债权,也应按着三年进行计算。二、过了诉讼时效是不是就只能放弃自己的债权了呢?根据我国现阶段与《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当事人或者一方履行了该义务,那么诉讼时效是可以中断的,中断之后的诉讼时效可以重新计算。所以,我们根据该条总结了一些办法。第一种,债权人可以和债务人商量之后,拟一份还款的计划。根据还款计划进行还款,诉讼时效可以从第一次还款计划实施的日期过了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第二种、和借了你钱的人进行金额的重新核对。这样的话,表示你去催收过借款,诉讼时效可以从你们核对金额的当日起开始重新计算,也随便帮你延长了日期。第三种、和借款的人开一个小会,让一个还款谈话的会议记录。这种办法对于借款人对公司的比较实用。第四种,在借款的时候就要求借款的人找一个人进行担保。如果借款的人还不了钱,就可以找担保人还钱,诉讼时效也会因此而重新开时计算。第五种、找一个第三人和你一起去催款,让第三个帮你证明你曾经去催款过,诉讼时效会从你催款当日开始重新计算。第六种、把你去催要款项的车票、催款函、律师函等等各种证据保留下来,证明你一直没有放弃过权利的行使,是对方的原因导致你没有收到欠款。第七种、和债务人协商,让债务人同期在一定期限内偿还欠款。这种办法一定要让债务人写一个书面的协议或者字据,如不债务人不同意,也要找第三方进行见证。第八种、申请调解或者向其他的部门申请。债权人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采用商榷的方式解决借款纠纷,在申请调解的时候,诉讼时效就会被中断;如果调解没有达成一致意见的,诉讼时效也会重新开始计算,不用担心错过了诉讼时效。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借款期限未到可以向法院起诉吗?
    借款期限未到可以向法院起诉吗?一般在借款到期的时候,债务人不能足额还款的话,那么债权人此时才会采取相应的措施来进行追债。那现实中,要是借款期限未到,不...


·贷款担保责任有哪些?
    贷款担保责任有哪些?我们在买房和买车的时候,没有足够的钱,都会去贷款。那么,申请贷款的时候,银行会让您提供担保,这个担保是需要承担一些责任的。所以,我...


·债权人转让债权,要通知债务人吗
    债权人转让债权,要通知债务人吗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即债权内容本身是可以转让的、债权有效的存在、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就债权让与达成合意。那...


·催讨欠款的诉讼期有多长
    催讨欠款的诉讼期有多长欠款纠纷是民间借贷纠纷中最常见的一种纠纷,但不是说生活中任何时候都可以向对方催讨欠款。也就是说,对于催讨欠款,法律上面是做出了有...


·一天时间可以写两张借条吗?
    一天时间可以写两张借条吗?一天时间可以写两张借条,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就可以书写借条。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


·驾驶员白色违停单罚款多少?
    驾驶员白色违停单罚款多少?一、驾驶员白色违停单罚款多少?通常这种白色的告知单只是起到一定的告知作用,需要驾驶人带上驾驶证、行驶证等相关证件到当地交警...


·部分履行债务诉讼时效中断后时效需要重新计算吗?
    一、部分履行债务诉讼时效中断后时效需要重新计算吗?部分履行债务诉讼时效中断后时效需要重新计算,根据《民法通则》第138条的规定,“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


·债权人起诉的时候要注意什么
    债权人起诉的时候要注意什么一、债权人起诉的时候要注意什么1、有确定的被告。债权人起诉的首要条件是存在确定的被告。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应当起诉夫妻双...


·根据法律规定朋友欠钱迟迟不还怎么办?
    根据法律规定朋友欠钱迟迟不还怎么办?欠钱不还应该向法院起诉,起诉的流程是: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


·成年人死了需要父母还债吗?
    成年人死了需要父母还债吗?子女去世,如果其生前留下债务的话,债权人通常会找其在世的父母追偿,其父母通常也会清偿债务,但需要明确,子债不需要父还,如果其父...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