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民间借款合同包括哪些内容呢

在我们的现代化社会中,人们的法律意识也越来越高了,我们开始重视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就比如说我们在借款给别人的时候,我们往往都会签署一个借款合同。现如今,我们的借款合同,不仅仅会出现在一般的市场商业的借款活动中,同时也经常会被我们用来用于自己的一个私人借贷方面,但是现实中的情况却是,因为很多的人对于借款合同的内容不是很了解,所以借款的当事人之间所签订借款合同之中,经常会出现各种各样的漏洞或者问题。所以我们必须要了解到底借款合同中应该包括什么内容。下面,我们就对借款合同要包含的内容都有哪些呢这个问题进行一个简单的回答和解释。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我们一般情况下,向银行等一些机构借款,我们都是需要订立一个借款合同的,并且我们签订的借款合同,通常情况下都是需要规范它里面的具体内容的,借款合同中不只是简简单单的就写明我们借了多少钱,同时还应该有什么时候还款的问题,所以说,在借款合同的需要涉及的面还是比较广泛的,我们应该予以注意。但是,很多人往往都忽视了我们的借款合同中,一些必需的内容,造成了一定的麻烦。那么,下面我们就来看一下借款合同究竟包括哪些内容呢?第一个就是我们借款的种类应是属于哪个了。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我们的借款种类,主要是按借款人所属行业的性质、借款用途还有就是所借资金的渠道和资金的用途方式等,来进行一个明确的划分。同时,针对不同种类的借款,我国的信贷政策在普通公民贷款的限定贷款金额、贷款的利率等方面都有不一样的规定,这样的划分来体现区别对待,以及挑选好的予以扶持的信贷原则。所以说,我们的借款合同一定要明确划分我们借款的种类,因为这样的划分是我们借款合同中必不可少的主要条款。第二个就是我们借款的币种是属于哪种了。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借款币种,就是指借款合同中所用钱款的种类。在我国,借款合同中可以用作钱款的,除人民币外,还包括了一些外国的货币,就比如说美元、日元还有欧元等等,都是可以的。此外,我们对于不同的货币种类借款利率也是有所不同的,我们的借款合同中应对货币种类明确规定。第三个就是我们需要注明我们的借款是用在哪里。这个内容主要是指,一个借款合同中,需要标明借款的用途是做一定的限定作用的,目的是用来防止有人把合同用在别的地方,而我们的贷款人却不知情。因此,我们需要保障合同的一个安全性和可靠性。第四个需要有的就是借款的金额或者是数额有多少。我们说这个借款数额在合同中是最重要的一点,是不能够忽视的。第五个需要有的就是借款的利率规定标准。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利率是指一定时期借款利息与借款本金的之间的一个比率。第六个就是我们需要注明借款之后的期限,也就是这个合同的有效期。第七个就是我们需要注明借款人的还款方式是哪种。我们的借款人一般可以采用一次性全部还清借款,和分期分批偿还借款这种方式。最后一个需要有的就是合同在违约之后双方需要承担的责任有哪些。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借条可以作为起诉凭证吗?
    借条可以作为起诉凭证吗?一、借条可以作为起诉凭证吗?借条可以作为起诉凭证,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


·存在借名买卖协议
    存在借名买卖协议  借名买卖房屋协议的本质是当事人之间对房屋所有权归属实际出资人的约定,其法律性质是房屋所有权信托管理合同。“出名人”作为登记所有权...


·当事人如何举证老公的债务是个人债务
    一,当事人如何举证老公的债务是个人债务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约定为个人负担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无关家庭共同生活时所产生的债务。下列债务可以认定为个人债务:...


·债权人碰上欠钱不还怎么办?
    可以起诉然后找知情人出面协调,乃至出庭作证;和对方接触或通话时,进行录音,当然若对方不予认可的,且没有证据能够证明借款发生事实的,即便诉讼,主张也很难得...


·欠钱不还反被说成敲诈怎么办?
    欠钱不还反被说成敲诈怎么办?可以申请起诉,之后申请强制执行第一步: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


·讨债技巧 —抓住把柄,攻其薄弱环节
    一般知法明理者会识时务而认账,但多数情况是对方厂长,经理似乎谁也不怕。仔细揣摸,真正欠债不还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总有一、二项要怕的事情。对方究竟怕什么,须...


·公司给股东的债务提供担保可以吗?
    公司给股东的债务提供担保可以吗?可以,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但股东或者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事...


·离婚债不背新规的依据有哪些?
    离婚债不背新规的依据有哪些?(一)、根据《婚姻法》第19条第3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


·迟延履行 债务的类型?
    迟延履行债务的类型有哪些在借贷关系中,一般当事人都会就还债的时间做出明确的约定,当然,如果债务人没有按照约定的时间还债,构成了迟延履行债务的话,那...


·中国银行贷款利息多少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消费观念的转变,贷款已不再是一件稀奇的事情。当我们需要买房、买车等要资金周转的时候,银行贷款一般会成为我们的第一选择。银行贷款利息多少...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