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婚姻诈骗罪犯判几年
www.nj64.cn
伴随着现在社会男女比例失调的问题,女性人口比男性人口较少而导致很多的单身男性找不到自己的配偶急切的需要结婚,许多的不法分子就通过这样的一个情况借用婚姻的方式来进行诈骗,而婚姻诈骗也是属于诈骗行为的一种所以在被确定是为婚姻诈骗后是会受到相关的刑事处分的。既然是诈骗那么婚姻诈骗的目的就与其它的诈骗行为相同,都是以骗取钱财为目的,而婚姻诈骗的主要手段就是使用一些虚构的事实或者是以隐瞒真相的一种方式进行行骗,由于一般的婚姻诈骗骗取的他人财物的数额较大,通常会认为是构成犯罪的行为。根据我国关于诈骗类的法律上面表明不会将婚姻关系作为诈骗犯罪是否能够成立的一种必然的条件,也就是说只要构成了诈骗即使是婚姻的关系也会因为诈骗被定罪。因为婚姻关系并不是一种能够避免责任的关系或是条件,如果是因为具有婚姻关系就把诈骗的行为给否认了的话显然是行不通的,所以婚姻诈骗才会被认为是犯罪的一种。但是如果已经确认了是婚姻诈骗的,要注意的就是需要提交的材料是有要求的,还有一些确认婚姻诈骗的方法,首先就是关于身份证真伪的鉴定,在双方相处时要记住其身份证号码和名字,如果有必要还可以记住对方的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再到公安机关查证是否有这样的一个人或是号码,然后查明户籍的真伪性,根据自己记住的其户籍所在地到当地继续查访,询问当地派出所是否有这样的一个人,最后呢就是查询对方是否有结婚的记录,看对方以前有没有登记过结婚,经过这些方法的验证可以初步的确定是否是婚姻诈骗或者是找出犯罪人的相关信息。但是对于这样的问题的判断也需要谨慎,不能单方面的认为是婚姻诈骗的行为,其实还有可能是不道德的婚姻,如果在过激的情况下也会被误认为是婚姻诈骗,那么具体的如何区分这两类的情况,首先就是看犯罪的时间,而婚姻诈骗的时间一般是在结婚前进行的,在结婚前利用结婚的条件来非法的占据他人的钱财实行犯罪;还有另外的判别婚姻诈骗的条件就是,看双方相处时对方是否使用了虚构事实也就是欺骗的方式来骗取他人的钱财,通常行骗人会给被骗人一点好处,再实际掌握和控制被骗人的钱财的行为。除了前面的两种可以判定为婚姻诈骗的行为还有第三种行为也可以判定为婚姻诈骗,那就是要看财产的所有权的归属问题,被骗取的财产是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又或者是被骗的财产与被骗人是有关系的但是又是其他人的财产的情况,那部分的财产不是属于双方婚后的共同财产,这样也是属于婚姻诈骗的情况,还有最后一种情况就是事情发生后关于被害人的态度来确定情况,而最后构成并且被认定为婚姻诈骗的根据我国的法律将会根据情况会被判刑并且处罚相应的罚金,根据诈骗的数额来看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或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又或者是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案发地
*
<<手机号
*
·
非婚生子女补充协议有什么?
非婚生子女补充协议有什么?由于无效婚姻和被撤销婚姻自始无效,双方当事人所生的子女究竟是婚生子女还是非婚生子女,婚姻法未予以明确规定。从法学理论看,...
·
起诉离婚律师查什么手续、证件?
当男女双方婚姻走到尽头的时候,很多人会选择离婚。而在我国,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不管选择哪一种的离婚方式,双方都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进...
·
男方婚内出轨财产如何分割
男方婚内出轨财产如何分割根据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规定,离婚时财产分配一般是均分,但以照顾女方和无过错方为原则。《民法典》 第...
·
一、夫妻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置权吗?
一、夫妻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置权吗?1、夫妻对于共同财产具有平等的处置权。因日常生活需要处置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都具有处置权,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处置夫妻...
·
在离婚时发现一方犯错财产分割怎么定?
一、在离婚时发现一方犯错财产分割怎么定?在离婚时不管是否发现配偶犯错都需要平等的分割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
·
国家为了维护未成年人利益,让未成年人能够安心上学,已经出台了
国家为了维护未成年人利益,让未成年人能够安心上学,已经出台了各种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禁止用人单位使用童工。在童工的年龄上,很多用人单位也有疑问,有人...
·
男女申请结婚的必备要件是什么
男女申请结婚的必备要件其实也可以当做是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必须要具备的条件。相信您都清楚我国《婚姻法》中对结婚的条件和程序都是作出了要求的,若不满足结婚条...
·
一、没有结婚情况下退彩礼吗?
一、没有结婚情况下退彩礼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
·
女儿2岁半我们要离婚抚养权归谁?
女儿2岁半我们要离婚抚养权归谁?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
·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按照合同法,这种法律效力体现为二:一是表明当事人的约定得到法律的肯定,当事人的合同权利会得到法律的保护;二是合同约定的内容开...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