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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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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合同无效诉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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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合同无效诉讼费
1、 诉讼费的缴纳范围:
(1)案件受理费
(2)申请费
(3)以及案件受理期间的各种帮忙的人工费用。
2、缴纳费用的标准:
(1)小于等于1万元的案件,缴纳50元。
(2)1万元到10万元的案件,超过1万元的部分按照总金额的2.5%计算费用。
(3)10万元到20万元的案件,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总金额的2%来计算费用。
(4)20万元到50万元的案件,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总金额的1.5%来收取费用。
(5)50万元到100万元的案件,超过50万元的部分按照总金额的1%来收取费用。
(6)100万元到200万元的案件,超过100万元的部分按照总金额的0.9%来收取费用。
(7)200万元到500万元的案件,超过200万元的部分按照总金额的0.8%来收取费用。
(8)500万元到1000万元的案件,超过500万元的部分按照总金额的0.7%来收取费用。
(9)1000万元到2000万元的案件,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总金额的0.6%来收取费用。
(10)大于等于2000万元的案件,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总金额的0.5%来收取费用。
3、非财产案件的费用处理标准:
(1)离婚案件,先缴纳50元到300元的手续费用,其次,如果夫妻双方分割的总财产小于等于20万元的,不用缴纳财产费用,超过20万元的需要缴纳超过20万元部分的0.5%。
(2)侵害别人的名称权、姓名权、肖像权、荣誉权、名誉权类似的侵犯人格的相关案件,侵犯者需要缴纳100元到500元。若是有触及到财产损坏的,若财产数额小于等于5万元的,不需要缴纳费用;5万元至10万元的,超过5万元的部分按照费用的1%来缴纳费用;10万元到20万元的,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来缴纳费用。
(3)其他的非财产案件只需要每个案件缴纳50元到100元。
(4)如果当事人提出案件存在异议,或者是案件不成立的情况,每个案件缴纳50元到100元。
4、申请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公证机关具有依法强制执行债务管理的相关权力,申向仲裁机构提交申请,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没有执行仲裁机构要求的赔偿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个案件交纳50元到500元。小于等于1万元的,每个案件缴纳50元;1万元到50万元的,超过的部分按照1.5%缴纳;50万元至500万元的,超过的部分,按照1%缴纳;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超过的部分,按照0.5%缴纳;超过1000万元的,超过的部分按照0.1%缴纳。
(2)申请保全措施的,财产数额小于等于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的,每个案件缴纳30元;1000元至10万元,超过的部分按照1%缴纳;大于等于10万元,超过部分按照0.5%缴纳。申请保全措施缴纳的费用最多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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