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夫妻离婚后女方还能争孩子的抚养权吗?
www.nj64.cn
夫妻离婚后女方还能争孩子的抚养权吗?
一、夫妻离婚后女方还能争孩子的抚养权吗?
夫妻离婚后女方还能争孩子的抚养权的。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该权利在子女成年时即消灭。
二、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九十七条 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
第一千一百零四条 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从上述的规定可以看出,非婚生子女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双方均有抚养教育探视的权利和义务,并不因为父母双方离婚或解除同居关系而不复存在。因此,直接抚养小孩一方不愿意再抚养时,另一方可以要求变更监护权。
若一方送养,也需要经过另一方同意,并且要符合收养法关于送养人的规定.
第一千零九十三条 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如果夫妻在离婚时将孩子的抚养权判给了孩子的父亲,但是在抚养的过程中发现孩子的父亲对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和接受良好的教育是有着负面影响的,孩子的母亲也就是女方是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申请法院将孩子的抚养权进行变更,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案发地
*
<<手机号
*
·
涉外离婚变更抚养权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涉外离婚办理变更抚养权根据所在地适用不同的法律,在国内就适用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在国外适用外国法律。在我国办理涉外离婚变更抚养权的程序与国内没有什么差...
·
离婚了孩子的抚养权有争议怎么办
在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中,要是父母打算离婚的话,则同时也是要对孩子的抚养做出处理的。不得不说,现实中很多离婚夫妻会因为孩子的抚养权产生争议。那要是现实中...
·
夫妻分居的怎样才能离婚
夫妻感情不和就会分居,分居的大多会离婚,但分居很难成为离婚的理由,那夫妻分居的怎样才能离婚?离婚时,以分居为理由的,需要提供证据,因此生活中需要收集相...
·
拆迁补偿属于夫妻财产吗
拆迁补偿属于夫妻财产吗分情况说明:1、如果拆迁的房屋是私房,则要确定该房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被拆迁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则拆迁补偿款当然应作...
·
离婚手续办理材料
离婚手续办理材料离婚手续的办理牵涉到很多相关材料,主要材料为以下几种:当事人户口薄、身份证、结婚证、照片、离婚协议等,另外华侨、外国国籍公民还应该携...
·
离婚后前夫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父母对未成年的孩子具有抚养义务,抚养费指为其提供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在我国当夫妻双方离婚时,不论是协议离婚或是诉讼离婚,一方直接抚养孩子,而...
·
一、丈夫重婚罪被判多少年有期徒刑?
一、丈夫重婚罪被判多少年有期徒刑?丈夫重婚罪的判刑标准不会超过2年的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
·
离婚判决书下来后多久再起诉
很多人在离婚诉讼中都遇到了这样一种情况,那么就是法院经过审理之后,判决夫妻不准离婚。那么离婚判决书下来后多久再起诉呢?要是你在这方面也有疑问,可以跟随我...
·
离婚协议书范本格式是什么
离婚这一问题在当代,可以说已经是很常见的事情了。并不是所有的夫妻离婚时都是剑拔弩张的,有一部分人会通过协议的方式进行离婚。协议离婚的话,夫妻双方也是需...
·
一、离婚后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管辖法院是哪里?
一、离婚后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管辖法院是哪里?离婚后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要区分不动产和动产确定管辖。不动产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应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