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遇到开发商逾期交房怎么办

遇到开发商逾期交房怎么办

1、购房者申请解除合同

当遇到了开发商逾期交房的时候,可以申请解除合同。

但是有以下规定需要注意:

a、如果想要解除合同应先对开发商进行催告;

b、经催告3个月后,开发商仍没有交房,购房者取得合同解除权。

也就是如果想要解除合同的话,必须要满足开发商延迟交房、购房者催告、催告后满3个月开发商仍未交房这3个条件。

还要注意:购房者合同解除权的有效期是从催告日起3个月后开始,1年后结束,即解除权的有效期为一年。在此1年内可随时通知开发商解除合同,超1年期限将永远性地失去解除权。

所以建议大家在开发商延迟交房时,无论是否想解除购房合同,都应在开发商延迟交房后立即催告,这样不仅能在开发商不能交付房屋时采取相应的措施,还能催告后可解除合同,对开发商也是一种压力。

2、购房者要求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如果您想要开发商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也是可以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出卖人延期交付房屋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违约金和赔偿损失是根据合同约定来计算的,如果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以按照延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二、开发商逾期交房怎么解决?

1、与开发商进行协商

业主们可以联合一起与开发商进行协商、维权。在注意维权方式的合法性,不能采取过激行为等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2、向法院起诉

如果与开发商协调不成,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买房其实是一件比较复杂的事情,为了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

为了更好的维护自己权益,建议您在购房的时候,保留好认购书、购房合同、开发商书面通知、短信息、销售广告、照片、录像、报纸公告、政府相关部门证明等材料,以备不时之需。

三、开发商逾期交房什么情形可以免责呢?

1、约定的免责事由。 开发商可以与购房者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约定哪些情况下开发商可以免除责任。根据自身情况,开发商可以与购房者约定双方的免责事由以及责任范围,延期交房时间长短。

2、法定的免责事由。因出现了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里约定开发商可以免责的原因,并且开发商及时履行了告知义务,是不需要承担逾期责任的。其中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而开发商经常用到的理由,大多都是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法律并没有严格说明不可抗力的适用具体情形和范围,也就给开发商留下了其解释理由的空间,也是律师和开发商就逾期交房的原因是否构成违约进行针锋相对的辩论点。

3、购房者违约在先。如提出一些原合同中没有约定的特殊要求或没能按时付款,致使开发商在合同约定的时间拒绝将符合交房条件的房屋交给购房者,这种情况开发商是不需要承担逾期责任的。

逾期交房可以说是购买期房的时候最害怕遇到的问题了,毕竟期房便宜,有些人受经济因素的影响,只好选择购买期房而无法购买现房。但是期房意味着商品房还没有修好,至于交房的时间也是开发商与购房者约定的,但实际到了交房的那一天最终能不能如约交房,这个就没有谁能够提前知道了。而要是出现逾期交房的情况,作为购房者可以拿起法律武器来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二手房交易营业税的免征期限是多少
    税收虽然对于我国政府管理和服务职能的发挥有着重要的作用,但是,税收制度的设置也是需要经过科学探讨和专业评估的。税收不是越多越好,也不是越少越好科学合理...


·交警处理交通事故时效诉讼期限是多久
    交警处理交通事故时效诉讼期限是多久一、交警处理交通事故时效诉讼期限是多久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微信的初衷是为了方便朋友之间的沟通交流,但是近年来有不少好事
    微信的初衷是为了方便朋友之间的沟通交流,但是近年来有不少好事者利用微信平台传播一些不实消息,甚至公然的发表一些造谣诽谤他人的文章,其行为令人发指。虽然...


·交通肇事罪的逃逸致人死亡该怎么处罚
    交通肇事罪的逃逸致人死亡,其实只能作为交通肇事犯罪中比较严重的一种情节,此时并不会作为单独的一个罪名存在。由于此时造成的损害结果比较严重,同时肇事者的...


·一、交通事故不属于工伤情形都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不属于工伤情形都有哪些2003年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构成工伤,没有责任的限定;2017年修订后的《工伤保险条例...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怎么处理汽车违章?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怎么处理汽车违章?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确实存在着许多违章的行为,这些违章行为很有可能就会导致社会上一些严重的交通事故的发生,因此应...


·一、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后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一、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后需要承担什么责任?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后需要承担的责任具体如下:1、行政责任交通事故的行政责任是指事故上当事人或者对交通...


·自己碰了车怎么报划痕险
    有车一族的小伙伴,您每个人都会买车险。车险是对我们利益的保障。最近不少小伙伴咨询当我们自己碰了车怎么报划痕险。当我们自己碰了车想要找保险公司申报划痕险...


·一、交通事故赔偿后工伤保险还报吗?
    一、交通事故赔偿后工伤保险还报吗人身损害赔偿后依然可以申请工伤保险待遇。人身损害赔偿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


·交通肇事罪被告的辩护词怎么写?
    交通肇事罪被告的辩护词怎么写?一、交通肇事罪被告的辩护词怎么写?交通肇事罪被告的辩护词审判长、审判员:山东某某律师事务所接受某某市法律援助中心指...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