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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夫妻离婚财产可以给孩子吗?

一、夫妻离婚财产可以给孩子吗?

共同财产不可以直接给孩子,只能双方都同意才能赠与给孩子。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如果离婚共同财产不分全部留给孩子是可以的,离婚是否分配共同财产主要是看夫妻双方自愿,没有什么强制要求。

二、夫妻财产分割

我国现行《婚姻法》规定如下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如果夫妻双方没有财产协议,一般来说,下列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经过多少年);

(二)一方因为身体受到伤害而获得的医药费、残疾补助费等;

(三)遗嘱中明确规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明确规定只赠与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五)一方专用的生活物品,如男士剃须刀等;

(六)军人的医药生活补助、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所以,只有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才能把财产给孩子,而且两个人决定把财产给孩子的情况下就要完成相关法律凭证的变更。如果在另一方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以所谓的亲子感情为借口私自把夫妻共有财产全部都过户到了孩子的名下,这种行为在法律上是无效的,甚至可以被对方认定为故意侵犯自身的财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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