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交通肇事精神损害赔偿标准
www.nj64.cn
精神损害赔偿是针对伤者或者死者造成的伤害,而由受害人或者受害人的家属或其近亲属提出来的精神损害赔偿,赔偿义务人应当承担的责任,精神损害赔偿设立是为了对受害者或者受害者的家属或近亲属的一种抚慰,起到的是一种心理安慰的作用,但是侵权人给受害者或者受害者的家属或近亲属所造成的损害非常复杂的,毕竟这是一种无形的伤害,一般根据受害者的受伤害的程度、身心受伤害的程度等来予以认定,所以很难用金钱来予以衡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中提起侵权损害赔偿的,可以对精神损害赔偿一并提起,精神损害赔偿包括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及其他类型的精神抚慰金,精神损害赔偿是社会道德在法律制度上的体现,对于维护社会和谐具有重要的意义,因而确定精神损害赔偿的具体标准也显得尤为必要,那么交通事故的精神损害赔偿的标准表现为以下方面:1.因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的程度,如果因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越严重,那么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就越高;2.侵权人实施侵权行为的主观动机、行为方式、手段、获利程度、经济承受能力以及致人损害后的表现等情况综合认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3.最高赔偿数额的限制,虽然精神损害赔偿比较难以计算,并且因为不同的经济地区的发展程度的不同,精神损害赔偿的最高赔偿数额限度也不一样;4.双方的责任,如果在交通事故过程中受害人也存在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赔偿义务人的责任,如果受害人是故意的,也可以免除赔偿义务人的责任;5.赔偿义务人的经济能力和社会承受能力等来具体认定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
<<案发地
*
<<手机号
*
·
进行房屋租赁土地使用金是否需要交纳?
在现代社会,很多人拥有国有或者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他们在土地上建造房屋或者进行其他投资。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经常可以看到房屋租赁的信息,那么,进行房...
·
机动车辆租赁协议书是怎么写的 如今不仅是租赁房屋的情况比较
机动车辆租赁协议书是怎么写的如今不仅是租赁房屋的情况比较多,租赁机动车辆的情况也是不少的。机动车也是属于价值比较大的财物,因此在实际进行租赁的时候,...
·
一、车主醉驾影响考b证么?
一、车主醉驾影响考b证么?当然影响,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五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五年后可重新申领C类以下驾驶证,A、...
·
怎样确定交通肇事逃逸?
怎样确定交通肇事逃逸?确定交通肇事逃逸,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
·
离婚房子车子都是男方买的给谁?
夫妻双方感情不和可以选择离婚,解除婚姻关系,即离婚。离婚时双方会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可以协商签署协议,协议未果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给双方一个...
·
一、交通事故人伤保险不结案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人伤保险不结案怎么办?保险公司迟迟不结案的话,被保险人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诉讼,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对赔偿有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
·
交通事故鉴定费谁承担支付责任?
交通事故鉴定费谁承担支付责任?首先,保险法第六十四条规定,保险人、被保险人为查明和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和保险标的的损失程度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
·
怎么认定因公醉酒驾车
怎么认定因公醉酒驾车一、怎么认定因公醉酒驾车因公醉酒驾车,一般是指因公务需要而实施醉酒驾驶行为。在主体上,一般限于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
·
在我国交通事故误工费多久?
在我国交通事故误工费多久?1、受害人因伤住院或在家休养但未定残的,误工时间根据病历本或住院小结中医嘱的休养时间为准,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计至休养终结之日...
·
一、厦门市醉驾超标电动车会如何处罚?
一、厦门市醉驾超标电动车会如何处罚?1、电动车技术指标属于机动车,这时醉酒驾驶应当承担刑事责任。2、电动车要是没达到机动车的标准,醉酒驾驶不承担刑事...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