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在现代的工作过程中
www.nj64.cn
在现代的工作过程中,矿工离职是经常发生的事情,但是旷工和离职又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旷工就是指的在没有经过用人单位的同意的情况下离开工作岗位的情况,根据我国的相关劳动的法律规中规定员工发生了旷工的情况是违背了劳动合同的行为,将会受到相应的经济上的处罚,并且会结合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的用人合同上的商议判定对旷工的具体处罚。离职就是指的辞去工作岗位的情况了,一般是在向用人单位提交了离职申请后在经过批准并且核实了其上月的劳动量的情况下结算了离职前的工资后离开用人单位,还有的离职情况就是比较特殊了首先是员工因为事故的离职,还有就是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情况,另外就是员工因为旷工的时间较多的一种自动离职的情况。如果员工是因为旷工的情况而造成的自离,那么员工离职前的劳动成果就会自动的作废,也就不会给员工发放上月的工资,对于旷工自离具体是由用人单位提出的,因为员工出现没有正当的理由进行旷工的行为,而用人单位要求与相关的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处理的方式。但是在法律上的规定,为了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必须在员工的行为满足一些条件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才能要求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首先就是员工进行了没有正当理由的旷工情况,并且这样的情况还是经常的发生,然后经过了用人单位的批评教育后并没有效果的,还有就是员工的旷工数量要满足或是达到了一定的天数的,具体就是在连续的旷工情况里旷工的天数超过了十五天的,又或者是一年以内的累计的旷工天数的时间超过了三十天的情况,那么满足了以上的条件的员工的用人单位就可以终止与其相关的劳动关系了,至于到底是在员工发生旷工情况的第几天可以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在用人单位内部根据其管理的制度再具体协商,根据情况可以自己制定相关的旷工离职天数,但是用人单位违规的制定了旷工离职天数的规定,从而侵犯了员工的利益的,在法律上也是不会被承认的。关于员工旷工离职后的保险问题,劳动者应该在与用人单位办理解除或是终止劳动协议的时候同时出具相关的证明,根据法律法规上的规定还应该在十五天的时间内办理关于劳动者的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手续,对于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转移手续需要分别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社保局分别办理,在办理手续之前还要带上离职或是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材料才能进行办理。对与劳动者的社会保险,只要员工还没有正式的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就不能因为旷工而停止缴纳员工的保险,在员工离职后用人单位才能停止缴纳员工的保险,如果因为用人单位的疏忽,继续为员工缴纳了保险,那么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案发地
*
<<手机号
*
·
单位能与三期女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吗?
单位能与三期女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在上述期限内,用人单位不得与之解除劳...
·
女方没工作离婚要小孩要遵守怎样的规定
夫妻双方由于感情不和要离婚就必须考虑财产分配和孩子抚养权归谁所有的问题。对于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归谁所有国家有明确的规定。女方没工作离婚要小孩要依据法律...
·
厂里工人工伤怎么赔偿
1、首先用人单位应该在一个月内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劳动者自己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者自己申请应当提交的资料有:工伤认定申请...
·
建筑施工地高空坠物的责任怎么划分?
建筑施工地高空坠物的责任怎么划分?1、《侵权责任法》第87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
·
工程主体不允许分包怎么理解
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中华人民...
·
2018年哈尔滨工伤赔偿标准有哪些项目?
2018年哈尔滨工伤赔偿标准有哪些项目?工伤赔偿具体包括:医疗费用、伙食补助费、康复费用、后续治疗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
·
五级工伤待遇
五级工伤待遇五级工伤通常待遇如下: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保留与...
·
一、单位员工随时辞职怎么办?
一、单位员工随时辞职怎么办?可以追究违约责任,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出。如果员工不辞而别,...
·
夫妻双方异地工作
夫妻双方异地工作,长年都不住在一起,不少人认为这就是分居,并认为时间一长这婚姻关系就随之解除了,但其实这种想法是错误的,那到底分居是什么,分居多久才会...
·
最新入职员工合同签几年的问题
新员工入职一个月之内,用人单位是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如果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从第二个月开始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