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夫妻可对财产进行约定吗?

夫妻可对财产进行约定吗


夫妻双方在不违背法律,不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可以将婚前的个人财产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后所得财产约定为夫妻个人财产。


被约定的财产可以是生活资料,也可以是生产资料;可以是财产的全部,也可以是财产的一部分。


夫妻双方可以对财产的所有权进行约定,也可以对财产的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进行约定。


约定的形式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


但以书面约定为宜,必要时还可办理公证手续。


如是口头约定,须有证人证明。


夫妻财产约定的时间可以在结婚前、结婚时,也可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任何时候。


二、婚姻财产约定协议见证的申办


我国婚姻法规定,婚前财产属于夫或妻个人所有。婚前财产约定协议见证是指见证律师依法对夫妻(未婚夫妻)双方就各自婚前财产和债务的范围和权利归属问题所达成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


婚前财产约定协议见证是近几年来新开办的一项律师见证业务,它有助于明确婚前财产的数量、范围、价值和产权归属,是解决婚姻、财产纠纷的可靠的法律依据,对于稳定家庭关系和财产关系,预防婚姻纠纷,保护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的安定团结具有积极意义,收到明显的社会效果。


婚前财产约定协议见证有两种形式:


1、未婚夫妻在结婚登记前达成协议。办理见证;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达成协议,办理见证。


婚前财产约定协议见证由当事人共同向见证律师提出申请,填写见证申请表,并应当提交: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2)、协议书草稿(当事人书定协议有困难的,见证机关可以代为书写);


(3)、有关的产权证明,如个人所有房产的房产证;


(4)、其他有关的证明材料,如己婚夫妻的结婚证书等。


夫妻财产的口头约定是可以的,只不过在履行约定的时候必须双方都会承认。法律上对于夫妻间的约定是认同的,但是建议双方采用书面的形式来建立双方间的约定,毕竟对于口头的约定,在很多的时候是没有效的,也就是有一方会以对方没有证据而失约,那么在建立口头约定的时候,可以利用好录音设备等工具,保护好自己的利益。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民法典》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民法典》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根据《民法典》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


·怎样追讨抚养费,有没有诉讼时效
    离婚后最容易产生离婚夫妻双方纠纷的问题就是抚养权的问题,因为只有一方拥有抚养权,而另一方需要根据法律要求定期给予孩子的抚养费,在这种情况下没有获得抚养...


·律师能代替军人离婚吗
    军人离婚如果需要通过法院解决的话,此时最好还是委托一位专业律师来帮助自己打离婚官司,这样才能为自己争夺更多的利益。那么在委托了律师的情况下,律师能代替...


·起诉离婚最长能拖多久 起诉离婚的期限是什么
    起诉离婚最长能拖多久起诉离婚的期限是什么起诉离婚说的直白点也就是夫妻打离婚官司,此时需要通过法院的判决,才能最终解除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打官司花费的时...


·结婚10年离婚财产法律怎么判的
    现如今的时代,越来越多的人对自己的人生有了更多的自主意见,从离婚率的不断上升就可以看出来。离婚现象的普遍让人们越来越多的关注离婚财产的分割问题,那么结...


·婚姻对每个人来说都是美好的
    婚姻对每个人来说都是美好的,往往象征着一个家庭的成立。但由于双方感情破裂,无法在一起生活的就选择了离婚。离婚分为双方经过协商后,签订协议离婚书的协议离...


·过错方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夫妻共同生活中会有很多共同财产的产生,离婚时就需要对这些离婚财产进行分割,离婚财产分割在遵循一定的原则上面进行分割,但是很多时候离婚都是因为一方有错在...


·一、增加子女抚养费的条件有什么?
    一、增加子女抚养费的条件有什么?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


·法院诉讼离婚传票到哪里?
    现实生活中,并不是每对夫妻离婚时都会使用协议的方式和平离婚,有些夫妻会因为对方不愿离婚,或离婚后的财产和孩子的归属问题没有达成一致而采用诉讼离婚的方式...


·离婚判决能否上诉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
    离婚判决能否上诉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应当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应递交上诉状。上诉状应向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提交副本一份...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