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一、劳动合同没到期急辞职可以吗?

一、劳动合同没到期急辞职可以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明确赋予了职工辞职的权利,这种权利是绝对的,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须任何实质条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即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原劳动部办公厅在《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也指出:“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30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


二、辞职需要赔偿公司损失吗


《劳动法》一方面赋予了职工绝对的辞职权,另一方面又赋予了用人单位一定的请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劳动法》第102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原劳动部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的第4条明确规定了赔偿的范围:“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1、 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2、 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 、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 、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劳动合同有法律效力期间,无论职员有多着急,都是不可以很快辞职的,对于试用期的职员,需要提前三天提出离职申请,否则若是擅自离职,用人单位可以向相关机关提出申诉,职员此时需要承担高额的赔偿金,对于无辜辞职也需要支付赔偿金。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企业承包合同纠纷是否属于劳动纠纷?
    企业承包合同纠纷是否属于劳动纠纷?企业承包合同是一种用来约束规定卖家和买家双方交易中对所交易的商品的价值的书面文本规定。其一是在交易中双方谈判,最后的...


·没签劳动合同受伤算工伤吗,怎么规定的?
    没签劳动合同受伤算工伤吗,怎么规定的?一、没签劳动合同受伤算工伤吗,怎么规定的?没签劳动合同受伤算工伤,只要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且受伤情况符合《工...


·农民工遭遇工伤怎么处理
    农民工遭遇工伤怎么处理在现实生活中,农民工在遭遇工伤事故后难得到赔偿的例子比比皆是。那么农民工遭遇工伤怎么处理?这关系到广大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事情,作...


·员工突然辞职怎么处理
    员工突然辞职怎么处理自动离职,是指员工在未与用人单位协商或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的情况下,不履行劳动合同,不再上班工作的情形。员工自动离职,会让用...


·一般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流程?
    一般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流程?我国许多建筑工程正在如期的进行,不少地区的高楼大厦是越来越多,而当前人们所关心的问题就是这些建筑工程的质量问题,一般工程质...


·克扣劳动者的工资有什么后果
    企业在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双方就约定在某些情况下劳动者有可能会被扣除一部分的工资,但是不代表企业可以随意克扣劳动者工资,而要是企业违法克扣的话,...


·农民工因为劳动纠纷需要和单位打官司的时候,最好能有律师协助处
    农民工因为劳动纠纷需要和单位打官司的时候,最好能有律师协助处理,这样对于争取自身合法权益非常有帮助。可是很多农民工经济条件一般,无力承担律师费用。对于...


·劳动合同补充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有哪些相关规定
    有时候我们会遇到这样的情况,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合同后,需要修改合同上的内容,修改或者增加的内容就是劳动合同补充协议。那么劳动合同补充协议是否具有法...


·工伤保险待遇劳动争议是指什么工伤保险待遇劳动争议
    工伤保险待遇劳动争议是指什么工伤保险待遇劳动争议是指职工因工发生暂时或永久人身健康或生命损害的一种补救和补偿,其作用是使伤残者的医疗、生活有保障,使工...


·劳动仲裁裁决向哪里申请执行
    劳动仲裁裁决向哪里申请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款: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