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一、交通事故中九级伤残营养期的营养费如何计算?
www.nj64.cn
一、交通事故中九级伤残营养期的营养费如何计算?
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酌情花费的数额
此外,营养费的赔偿标准,也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40%-60%的比例计算。
营养费是受害人通过平常饮食的摄人尚不能满足受损害身体的需求,而需要以平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作为对身体补充而支出的费用,是一种辅助治疗。
二、营养费的范围
在人身损害赔偿项目中,对营养费的认定最富有弹性,法官没有具体标准可参照,又不能从医学角度进行阐明。在目前审判实践中,往往只要受害人住院治疗,法官就支持营养费,不住院治疗就基本上不考虑营养费。
营养费认定的根据是受害人伤情及伤残的具体情况,下面是一些常见的需要增加营养的情况:
(1)外伤或手术时出血较多者(一般要400毫升以上);
(2)年老体弱受伤较重者;
(3)消化系统功能障碍者,如胃肠部分或全部切除、肝脏破裂或部分切除、胰腺破裂或部分或全部切除;
(4)其他原因致消化吸收功能障碍者;
(5)不能正常进食,需要鼻饲者,如休克、植物人、昏迷;
(6)较大面积烧伤者。
三、营养费的证据
营养费的认定必须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医疗机构的意见,其内容应包括是否需要额外增加营养,需要加强营养的期限等。医疗机构的营养意见应当是以辅助治疗的需要为前提的,对个案而言,如果医疗机构没有出具营养意见,可以推定为不需要辅助治疗的营养,不应对营养费进行赔偿。如果医疗机构出具了营养意见,也不能不加以审查及质证就予以采信,因为医疗机构意见仅是参照,不是根据。由于受到医患关系、人际关系、社会关系、医疗市场竞争等影响,很难保证医疗机构出具的意见公正、科学、准确。因此,法官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应对医疗机构出具的意见进行审查。
对于医疗机构出具的意见,在判断真实性时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营养意见出具的医疗机构是哪个等级。一般情况下,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及专科医院出具的,可信度较高,因为这些医院医疗技术水平高、比较注重信誉及形象。
(2)营养意见出具的载体是什么。最佳载体是医院的伤、病情鉴定表。一般情况下,医院对病情鉴定表表管理较严,有相对严格的程序和条件规定,需具备较高资历和职称的医务人员(一般是科室主任或主任医师)才有资格出具。其他载体如出院医嘱、病情证明书、门诊病历,一般医务人员均可出具,医疗机构对之监督很少,可信度低。
(3)医疗机构是否对其出具的意见进行了确认。不仅要加盖医院公章,医疗机构还要在意见上对医务人员的职称和鉴定内容进行确认,以增强意见的真实性,减少了人为因素干扰。伤、病情鉴定表一般均具有以上内容,因此,其可信度最高。
(4)医疗机构出具意见的内容,主要是根据受害人的伤情及伤残的具体情况,结合病历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如果还不能确定,可以对该项进行司法鉴定。
当公民出现了交通事故后,也是会给当事人的人身和财产造成一定的损失,所以也是可以向事故的责任方来索要相应的赔偿费用,具体的赔偿费用会根据受害人的伤残情况决定,如果交通事故双方对赔偿的金额有争议无法协商解决时,也是可以通过诉讼等法律的途径来解决。
<<案发地
*
<<手机号
*
·
一、丈夫车祸身故夫妻共同财产房产如何分配?
一、丈夫车祸身故夫妻共同财产房产如何分配?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归在世的一方。另外一半属于遗产,在继承人之间分配。夫妻共同财产,本来就是夫妻共同,一方去...
·
怎么分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
怎么分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一、怎么分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按下列原则对当事各方的总损失进行调解:(1)当...
·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项目及计算标准
事故死亡赔偿项目及计算标准是指在发生交通事故以后,肇事方和相关保险单位对在医疗期间产生的费用项目以一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赔偿金额,然后进行相关理赔工作。...
·
交通诉讼中该如何举证
交通诉讼中该如何举证一、交通诉讼中该如何举证在处理交通事故的过程中,无论是私了、诉讼还是事后的保险理赔,都需要注意证据的搜集和保存。根据“谁主张谁举...
·
微信作为最主流的交流工具之一,不仅拉近了陌生人与自己的距离,
微信作为最主流的交流工具之一,不仅拉近了陌生人与自己的距离,也拉高了上当受骗的机率,不少朋友就中过招,很多人发现受骗之后都是个人主动向对方进行追讨,一...
·
一、交通事故颅损伤大概赔多少钱?
一、交通事故颅损伤大概赔多少钱?交通事故颅损伤的赔偿标准是不确定的,各项赔偿的参考依据是: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
·
交通肇事逃逸造成轻伤怎么处罚
交通肇事逃逸造成轻伤怎么处罚交通肇事逃逸致人轻伤,一般来说情节并不严重,虽然存在逃逸的情况,但往往也是不认定构成犯罪,自然不需要追究其刑事责任,但应当...
·
申请交通事故财产保全要什么条件
在车辆没有保险或保险额度不够当前伤情医疗费用的时候,受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申请交通事故财产保全,但是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那申请交通事故财产保全要什么条件...
·
摩托车无证驾驶怎么处罚2023年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或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
·
分割还贷部分还需要给法院交起诉费吗?
分割还贷部分还需要给法院交起诉费吗?你要分割就需要在诉请中写清楚具体房屋情况,写了法院收费就要按照房屋价值计算的,不论最终法院是否进行分割,诉讼费都是这...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