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危险驾驶罪要判多久
www.nj64.cn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是大家耳熟能详的一个广告词。因为酒驾就属于危险驾驶,那么还有哪些行为也是危险驾驶呢?危险驾驶要判多少年?今天小编就带大家了解了解。我国有关法律就这样说:如果因为违反了交通法规造成重大的交通事故,比如说致人重伤、死亡或者是导致他人的财产受到严重的损失,将会被处以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被拘役管制。
司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逃逸,情节特别严重的,会处以三年到七年的有期徒刑。肇事逃逸之后导致受害人死亡的,会被判7年的有期徒刑。在我们的生活中,大多数人喝了酒之后就会发生交通事故,在酒精的作用下再进行肇事逃逸。所以现在查酒驾查的非常严,这也是有效地防止交通事故发生的手段。如果有司机在道路上追逐竞争,情节非常恶劣的,将会处以罚金或者是拘留管制。有犯罪前科的人,他的处罚会更加严重。因为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或者是三人以上重伤,在该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人将会被处以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管制拘役。在交通事故中造成三人以上的人死亡,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人也将会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被害人财产损失近30万元以上,且没有能力偿还,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人,将会被处以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还有一些交通肇事案比较严重的比如有:在吸毒或者是饮酒之后驾驶车辆。没有驾驶证就私自驾驶车辆上公路。驾驶安全装置失灵的车辆。驾驶没有牌证或者是已经报废的车辆,严重超载。害怕追究法律责任而逃离事故现场。这些都是交通肇事罪中情节比较严重的。大多数会被处以罚金,并且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案发地
*
<<手机号
*
·
怎样判定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
不管是怎样的行为,要是想对行为人定罪处罚的话,那么首先要先进行判定,看是否构成该罪。不同的犯罪,构成是不同的。那么实践中,该怎样判定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
·
拘役和逮捕的区别是什么?
一、拘役和逮捕的区别是什么1、性质不同:拘役是一种刑事处罚,是我国刑罚主刑之一;而逮捕是一种予以羁押的强制措施。2、执行条件不同:拘役执行条件是在对...
·
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解释有哪些?
当代法律正在尽力地跟随时代的进步,不断地进行更新,以适应现代日新月异的时间,不管是具有威慑性和惩罚性的刑法,还是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民法,都在不断地更...
·
判处拘役的可以提前放人吗?
判处拘役的可以提前放人吗?当然可以,刑法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
·
共同犯罪立功要怎么进行认定
即使是在共同犯罪当中,罪犯出于自身利益考虑也是可以有自首、立功、坦白这样的情节的,一旦认定的话,那法官在量刑的时候就要充分考虑到,然后从轻或减轻进行处...
·
故意毁坏财物罪可以撤案吗?
故意毁坏财物罪可以撤案吗?故意毁坏财物罪可以撤案,行为人故意损毁损坏他人的财物,包括公私的财物。构成故意损坏财物罪的要素有两点,一是行为人的年龄已经达到...
·
非法集资犯罪的形式包括哪些?
非法集资是指个人或单位并未通过政府的相批准,私自通过发行股票等方式筹集资金的一种行为。非法集资对社会的正常经济秩序产生了严重的影响,并使非法集资的参与...
·
酒驾肇事逃逸顶替构成什么犯罪?
酒驾肇事逃逸顶替构成什么犯罪?“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为交通肇事罪的从重情节;“...
·
在押犯罪嫌疑人的法律援助可申请情形有哪些?
在押犯罪嫌疑人的法律援助可申请情形有哪些?一、在押犯罪嫌疑人可申请法律援助的情形《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第二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
·
哪些罪犯不得适用缓刑 死缓能减为有期徒刑吗
虽然很多罪犯都想要在最后判刑的时候可以同时被适用缓刑,但按照法律的规定,此时,除了要求要满足缓刑条件外,同时还不能具有限制条件。而限制条件里面就明确规...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