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劳动合同到期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么补不补关键看操作《

劳动合同到期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么补不补关键看操作《劳动合同法》出台前,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8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用人单位可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因合同期满自然终止的,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但《劳动合同法》1日实施后,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二、现实中到期终止的几种组合A 在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愿意续签,但劳动者不愿意【不支付】B 在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愿意续签,但劳动者不愿意【要付】C 用人单位不愿意续签【要支付】三、没续签的原因用人单位劳动者谁举证合同期满后,劳动者离职了,因补偿金问题发生争议,但是双方都没有有力证据来证明是什么原因导致的合同未能续签。怎么处理呢 司法实践中,应由用人单位对此负举证责任,应当在合同期满前30日,通知劳动者是否续签劳动合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期满的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到了约定的期限之后,当事人可以经过协商看是否续签劳动合同,而要是不续签的话,之后劳动合同也就会终止。而此时就可能涉及到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问题,当然这个补偿金也是由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一般在单位降低了劳动条件导致劳动者不续签和单位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才需要对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入职后需要签约公务员劳动合同吗?
    入职后需要签约公务员劳动合同吗建立劳动关系,必须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不给员工,或者劳动合同到期没有续签的,单位...


·一、厦门工伤待遇申请流程是怎么样的?
    一、厦门工伤待遇申请流程是怎么样的?首先申请工伤认定,经确认为工伤的方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向所属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限。1、用人...


·建筑工程合同示范文本是怎样的
    建筑工程合同示范文本是怎样的建筑工程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支付的加班工资的情形有哪些
    支付的加班工资的情形有哪些一、支付的加班工资的情形有哪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1)安排劳动者...


·工厂倒闭怎么赔偿工人工资
    工厂倒闭怎么赔偿工人工资工厂倒闭是一种常见的情况,但是,并不是工厂倒闭了之后,就可以不支付工人的工资,所以,我们不必过于担心自己的工资的问题。那么,...


·一、上海市工伤鉴定时间规定是什么?
    一、上海市工伤鉴定时间规定是什么?工伤鉴定结果应在员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之后的60日内下达,如遇到专家组出现争议的情况可延迟30日下达。如单位或受伤职工本...


·去工厂找工作摔伤算不算工伤
    去工厂找工作摔伤算不算工伤?去工厂找工作摔伤的不算是工伤,因为还没有建立劳动关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


·发包人有时候不会把建设工程发包给一个承包方,而是会把建设工程
    发包人有时候不会把建设工程发包给一个承包方,而是会把建设工程分包给两个承包方,这就会签订建设工程分包合同,那么工程分包合同的效力是怎么样的?对于这个问题...


·劳动关系的延续如何进行?
    对于职工来说,在入职之前很多都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以保障自己以后能够享受到更好的福利与待遇。但是如果合同期满,这个时候如果双方都认为可以继续合作,...


·多久不上班自动解除劳动合同
    多久不上班自动解除劳动合同一般连续旷工15天或者一年中累计旷工30天以上的。但是在《劳动合同法》及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并没有规定离职多久劳动合同自动解除。法...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