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施工安全高空坠物责任险是什么

一,施工安全高空坠物责任险是什么高空坠物险是指因从高处掉下来的东西,对第三者造成了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将给予理赔的保险。在保险期间内,在被保险房屋所属的楼宇范围内发生高空坠物事故,导致第三者的人身伤害或财产的直接损失,因无法确定肇事者,在受害者对该楼宇所有或部分相关住户提起诉讼后,经法院依法判决由相关住户分摊,其中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同样可以按照高空坠物保险合同的规定在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房屋内的物体因发生高空坠物事故,这里所指的物体包括被保险房屋、房屋专属天台及专属庭院内的物体,以及被保险房屋内所使用的空调的外机,导致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高空坠物保险合同的规定在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在保险期间内,在被保险房屋所属的楼宇范围内发生高空坠物事故,导致第三者的人身伤害或财产的直接损失,因无法确定肇事者,在受害者对该楼宇所有或部分相关住户提起诉讼后,经法院依法判决由相关住户分摊,其中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同样可以按照高空坠物保险合同的规定在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对被保险人经保险人书面同意的因上述原因而支付的诉讼费用及其他费用,保险人也是负责赔偿的,但此项费用与责任赔偿金额之和以保险单中载明的高空坠物保险合同赔偿限额为限。高空坠物责任现的利用需要自己注意保险的签订协议在合适的区间,这样问题的处理就会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但是存在诸多的风险,如果保险的范围在具体事情的赔偿之外就不会有相应的赔偿,进而导致自己权益的损失,但是需要自己多加留意有关的要求。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劳动诉讼时效可以中止吗
    劳动诉讼时效可以中止吗一、什么是劳动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


·办理工伤死亡需要的材料?
    办理工伤死亡需要的材料有哪些办理工伤死亡需要的材料如下:1、职工伤亡事故报告表;2、工伤认定申请表;3、事故人和单位签订的有效书面劳动合同;4、事故...


·员工劳动合同解除条件有哪些
    员工劳动合同解除条件有哪些《劳动法》第3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的;(二)用人单位以暴力、...


·员工主动离职的企业是否给补偿?
    员工主动离职的企业是否给补偿?一、员工主动离职的企业是否给补偿?员工主动离职且公司没有过错的是不需要给予补偿的,但是需要支付与实际工作时间相对应的工...


·一、给工伤赔偿要银行卡吗?
    一、给工伤赔偿要银行卡吗?工伤赔偿是需要提供银行卡。1、工伤中体现的费用主要是由社保基金和单位共同支付。《社会保险法》中有具体规定。一般在递交审核...


·结婚半年女方提出离婚要退聘礼吗?
    结婚半年女方提出离婚要退聘礼吗?彩礼是中国古代婚嫁习俗之一,又称订亲财礼、聘礼、聘财等。结婚半年女方提出离婚聘礼一般是不需要返还的,若是出现了以下情况就...


·合同期满公司可以辞退员工吗?
    合同期满公司可以辞退员工吗?合同期满公司也不可以随意辞退员工,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因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续订...


·一、轻微骨折工伤鉴定需要多长时间出结果?
    一、轻微骨折工伤鉴定需要多长时间出结果?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做出劳动能力鉴...


·工伤鉴定和伤残鉴定有什么区别
    现在各企业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最重要的是都是把员工的工作安全放在第一位的。所以毕竟工伤这样的事情在当今时代是非常普遍的,一旦遇到工伤以后,有些情况下...


·在我国工伤认定中止后应该做些什么?
    在我国工伤认定中止后应该做些什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之规定,做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