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一、夫妻一方公证还能分财产吗?
www.nj64.cn
一、夫妻一方公证还能分财产吗?夫妻一方公证的情况下,还是可以分财产的。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可以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由此可见,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以约定为个人所有,但只对双方有效,不能对抗第三人。即使约定为夫妻个人财产,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仍可以要求用该财产偿还。夫妻以书面形式约定夫妻共同财产归一方个人所有的,即使不办公证,也是合法有效的,但办理公证可以减少纠纷。具体到办理公证的手续,对于动产,应携带书面约定、结婚证、双方身份证到公证处办理即可。对于不动产,应携带书面约定、结婚证、双方身份证、不动产产权证书等到公证处办理,之后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即可。二、司法解释《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财产的归属和分割与财产的性质有关。一般是婚前个人财产归个人,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分割。而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先由男女双方协商解决,拿出财产分割方案,再由法院进行审查确认;如果男女双方协商解决不了,法院会先提出分割方案,尽量使男女双方能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财产分割协议。如果还是达不成调解协议的,再进行依法判决。夫妻一方对财产进行公证的情况下,是不影响夫妻之间进行共同财产的分隔的,需要注意的是,夫妻财产的分隔只能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有效分割,如果属于一方所有的财产,是不可以被公平平等的分割的,在司法实践中,双方应当对有关的财产分隔情况进行合理的协商来决定。
<<案发地
*
<<手机号
*
·
签了离婚协议能否反悔,离婚协议书可以反悔吗
婚姻走到了尽头,离婚成了必然的选择。婚姻中的财产如何分割,子女由谁抚养,债务如何承担都是首先面临的问题,签署离婚协议是我们首选。那么,离婚协议的内容是...
·
重婚行为认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重婚行为认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一、重婚行为认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重婚行为认定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重婚的认定标准是:1、与配偶登记结婚...
·
离婚不付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诉讼案十分普遍,其中抚养费纠纷占很大一部分比例。法律规定,夫妻离婚时,若子女未满十八周岁,不与其生活的一方必须支付抚养费。若对方离婚不付抚养费怎么...
·
大家挣钱不容易
您挣钱不容易,因而财产分割不同于小事情。在财产分割时一般先是夫妻双方进行协调,协调成功的就可以签订协议,如果协调不成就选择法院进行起诉。那么,同居财产...
·
婚礼取消,彩礼返还扣除吗?
根据相关规定:若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取消婚礼是需要返还彩礼的;如果是办理过结婚手续则需通过离婚的方式解决彩礼问题,相关部门会根据彩礼返还扣除标准进行...
·
未拿结婚证有了孩子怎么办
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都一样受法律保护,上户口需要去当地公安局户藉科开据证明,孩子医院出生证明,孩子父亲亲子鉴定书),方可给孩子办理户口。非婚生子女入户需...
·
一、两个人犯重婚罪都会判刑吗?
一、两个人犯重婚罪都会判刑吗?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
·
一、结婚一个月男方起诉离婚要彩礼可以吗?
一、结婚一个月男方起诉离婚要彩礼可以吗?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
再婚与孩子无抚养关系吗
再婚与孩子无抚养关系吗一、再婚与孩子无抚养关系吗继父或继母是指子女对母亲的后夫或父亲的后妻的称呼;继子女是对妻与前夫或夫与前妻所生的子女的称呼。继子...
·
未成年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判定
对于尚未成年的孩子来讲,其还需要父母的抚养然后才能更好的成长。而要是此时父母离婚的话,则需要对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做出判定。那到底未成年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判...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