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犯罪嫌疑在批捕期间取保可以吗?
www.nj64.cn
一、犯罪嫌疑在批捕期间取保可以吗?1、 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取保候审,是否批准由办案机关决定。应该尽量在犯罪嫌疑人被检察院批准逮捕前申请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手续最长3天。取保候审只是一种强制措施,不是刑罚处罚。 一般情况下,取保候审的有很大机会被判缓刑。2、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都可以根据职权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决定予以取保候审,在理论上来讲,不管刑事案件进展到了什么阶段,都可以对当事人予以取保候审。3、但是从司法实践来看,如果当事人尚未被检察院批准逮捕,则可以直接由公安机关决定予以取保候审,只要犯罪情节较轻、当事人认罪坦白、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的可能性较大;在当事人被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则再被公安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的可能性较小。4、如果当事人被执行逮捕,在案件移送到检察院或法院后,则再由检察院或法院予以取保候审的可能性则更小,如果没有特殊情况,检察院或法院一般不会再予以取保候审。二、取保候审的条件《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三、取保候审的主体取保候审的申请主体,对于取保候审的申请主体即申请取保候审的主体资格问题,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明文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这是一项授权性规定,也是一项排他性规定,这一规定即将申请取保候审的主体资格授予给了已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辩护人。“法定代理人”就是指依法代理被代理人从事某种行为的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近亲属”则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赋予了辩护人在刑事案件的三个阶段(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都可以以辩护人的名义提起取保候审的申请,并要求取保候审决定机关在三日内做出决定,如果不同意变更,应该告知申请人不同意的理由。综合上面所说的,取保是适用于每一个案件,但是必须要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才能做出此行为,而且执法人员要确保当事人在放出去之后是对社会没有任何危害性的,所以,取保都是根据实际的案件情况才能作出定夺,不同的案件所处理的方式就会有差别。
<<案发地
*
<<手机号
*
·
打架刑侦拘留最长多久?
打架刑侦拘留最长多久打架斗殴刑事拘留日期大概是在3-14天。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
·
鉴定精神病人是否负刑事责任需要多长时间
鉴定精神病人是否负刑事责任需要多长时间?一般情况下15天到1个月出结果。如果病情严重,则时间可能会比较长,但是也不会超过2个月。根据刑法规定,对于完全的精神...
·
信用卡诈骗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信用卡诈骗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
·
谁非法集资死刑相关规定是什么?
对于非法集资我国制订了法律来惩处犯罪犯罪行为,那么谁非法集资死刑判定标准是什么?非法集资会危害社会,造成人民财产的损失,集资诈骗包括有很多种类型,不仅...
·
非法集资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非法集资的行为,本身是属于违法行为的,但如果达到了法律中规定的非法集资罪的立案标准,那么就会构成刑事犯罪,这个时候就要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接下来...
·
运营商泄露个人信息罪如何量刑
运营商泄露个人信息罪如何量刑一、运营商泄露个人信息罪如何量刑[刑法条文]第二百五十三条 【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盗窃罪;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
·
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罪刑法规定是怎样的?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会听到许多刑法上规定的罪名,但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罪这项罪名可能许多人都没有听说过。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罪是指公民聚众扰乱军事管理...
·
民事诉讼法与刑事诉讼法的区别是什么》
民事诉讼法与刑事诉讼法的区别是什么》在生活中,经常会遇到一些事情需要上诉,但是我们牵扯到的案件有的可以归结为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而这些在诉讼的时候为...
·
入罪条件和从重处罚与行政处罚有关系吗?
入罪条件和从重处罚与行政处罚有关系吗?入罪条件和从重处罚与行政处罚没有直接联系,行政处罚法没有对行政处罚的从重情节作出明确规定,是考虑到行政违法达到一定...
·
生产销售伪劣兽药罪的处罚是什么?
生产销售伪劣兽药罪的处罚是什么?1、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