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试用期工资怎么给,如何给试用期工资
www.nj64.cn
试用期内,劳动者的待遇虽然不像正式员工的那么好,但最基本的工资还是应该要支付的,并且法律规定了试用期工资的最低标准。那到底试用期工资怎么给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试用期工资怎么给
1、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十五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2、常见问题
用人单位将试用期的劳动者作为廉价的劳动力,试用期的工资低于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合同约定工资的80%,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水平。
3、法律风险
补齐工资,劳动者可要求支付赔偿金。
4、防范策略
完善单位的薪酬体系,查清当地最低工资水平,在当地最低工资水平之上(含)支付试用期工资达到两个80%中的任意一个。
二、企业怎么缴纳试用期员工社保
1、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2、常见问题
鉴于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尚未决定是否长期雇佣劳动者,同时为避免麻烦,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往往在试用期内不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也常常错误认为试用期内并非是用人单位的正式员工,用人单位可以不缴纳社会保险费,导致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3、法律风险
劳动者可以单位未为其缴纳社保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单位补缴社保,并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造成劳动者损失的,用人单位应承担赔偿责任。《工伤保险条例》修改后,工亡补助金提高到30万元左右,单位如未购买保险,这笔费用就由单位自行承担。
4、防范策略
入职后及时购买社会保险,勿因小失大。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试用期的工资低于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合同约定工资的80%,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水平。而要是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辞职的话,那么单位也是要根据其实际的上班天数来为其计发工资的。
<<案发地
*
<<手机号
*
·
工程质量责任人责任制有哪些
工程质量责任人责任制有哪些?工程质量责任人在规定中一般为工程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从建设工程的角度看,是整个工程的总负责人。对项目的成功策划和执行起领导...
·
实际生活中,五险一金是各行各业都涉及到的,也是在职职工普遍关
实际生活中,五险一金是各行各业都涉及到的,也是在职职工普遍关注的问题。但是,不同地区的缴纳额度是不同的,那么,不同职业的五险一金比例是否也会不同,相信...
·
先做工伤认定书还是先做伤残鉴定?
先做工伤认定书还是先做伤残鉴定?一、先做工伤认定书还是先做伤残鉴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发生工伤后,应先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之后,才可以...
·
童工多少岁起为法定年龄?
随着生产力的不断提高,我国使用童工的数量也越来越多,甚至很多人都不知道在我国童工多少岁起,依据我国法律规定未满16岁的用工都属于童工。法律规定,任何单位...
·
一、公司拖欠工资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公司拖欠工资可以随时辞职吗?可以随时通知单位辞职,并且要求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要求支付补偿金。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工伤认定书多久会下来?
在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时候,这会有一个期限限制,要求当事人在法律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如果超过了规定时间,则就要承担不利的后果。而相关部门在受理申请之后,...
·
劳动争议解决的四种途径分别是什么
劳动争议解决的四种途径分别是什么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条例》等规定,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四种方式和程序解决其争...
·
工程质量不合格定义是什么?
工程质量不合格定义是什么?一、工程质量不合格定义是什么?根据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和我国有关质量、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标准的定义,凡工程产品质量没有满足...
·
女方没工作离婚孩子判给谁?
夫妻双方如果决定要离婚,对孩子抚养权的分配问题往往成为双方争议的焦点。如果夫妻双方都希望和孩子共同生活,因此在协商时无法达到一致的,只能由法院对孩子的...
·
员工入职没签合同怎么办
员工入职以后一般都会签订劳动合同来约定企业和员工之间的责任和义务。但是员工入职没签合同的情形,也不在少数,不签订劳动合同,意味着失去了劳动法的保护。没...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