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劳动法旷工处罚规定有哪些?

“劳动法”规定旷工的条文,见下文: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法规违反法律、法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以下情况的,劳动部门应责令企业支付赔偿金:(一)无故扣留、拖欠职工工资的;(二)拒绝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报酬;(三)支付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人工资;(四)劳动合同解除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第九十三条用人单位强迫职工违反规定冒险,造成严重伤亡和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九十四条用人单位招聘不满18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部门处以罚金;第九十五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有关保护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给女职工或者未成年工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赔偿损失。应负责赔偿。第九十六条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负责人十五日以下的拘留、罚款或者警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通过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2)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和拘留劳工。第一百条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缴纳。如果未能在限期内支付,可能会增加滞纳金。第一百零一条企业不能组织劳动部门监督和检查,报复举报人员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第一百零二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终止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规定的保密条件,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一百零四条国家职能部门工作人员或社会保险基金办事处挪用社会保险基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一百零五条违反本法规定,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处罚的,依照该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在阅读了上面的介绍之后,我相信大家在这个时候已经很清楚了,我国关于员工缺勤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员工无故缺勤一般只有在严重情况下,公司才能给予驱逐的处罚。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关于劳动合同到期续签问题需要注意什么?
    劳动合同即将到期,员工的饭碗是否能保得住就得看单位是否还愿意续签。关于劳动合同的续签问题,还是有很多需要注意的地方,不然稍有不慎就会发生许多劳动纠纷。...


·建筑工程质量评级的含义以及项目划分是怎样
    建筑工程质量评级的含义以及项目划分是怎样我们通常在评定一项工程时候,都是将该工程的质量放在第一位的。因为无论什么工程,都必须要有较高的质量才能提供真正...


·一、八级伤残的工伤保险待遇的内容是什么?
    一、八级伤残的工伤保险待遇的内容是什么?八级伤残的工伤保险待遇的内容主要是:(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0个月本人工资;(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


·没签劳动合同可以得到赔偿吗?
    没签劳动合同可以得到赔偿吗?可以的,没签劳动合同可以得到双倍工资的赔偿。劳动合同法规定,属于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一)用人单位自用...


·没做工伤认定如何去做伤残鉴定
    没做工伤认定如何去做伤残鉴定?没做工伤认定的不能做伤残鉴定,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


·员工加班有无时间限制?
    虽然为了将工作及时的做好,员工加班是无可厚非的,但作为用人单位也不能无限度的要求其员工加班,也要考虑到员工的身心健康。那么,在法律上,员工加班有无时间...


·一、外派员工工伤认定如何认定?
    一、外派员工工伤认定如何认定?对受派临时出差人员的工伤认定,原则上采取职工的行为是否符合因工作原因发生的伤亡作为认定标准。如果受伤时伤者没有明显认定为...


·公路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是?
    公路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是?公路属于消耗类东西,时间越长,公路的合格率越低,为了保证这种费时费力费钱的工程可以有较高的使用率,就更要加倍仔细,虽然公路的...


·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是什么?
    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是什么?企业工厂施工时产生的噪音是有规定的标准的,超过法规所规定的标准对环境形成噪声污染。因此对工业企业在生产运作时所产生的声量...


·工资拖欠半年可以随时辞职吗?
    工资拖欠半年可以随时辞职吗可以的,拖欠工资已经违反了《劳动法》规定。《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