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酒驾一般撞车怎么处罚

俗话说的好,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句话我相信已经成为众多人脱口而出的话语。最近的《流浪地球》影片中也有一句: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行车不规范,亲人两行泪我相信也让大多观众记忆深刻。可见道路安全是一个永恒不变的安全话题,而酒驾则是造成交通事故大多罪魁祸首。那么酒驾撞车了应该如何处理呢?我将为您具体说道说道处理的具体流程。酒驾一般撞车怎么处罚1、公安机关查明的交通事故原因,轻微事故在5个工作日内,一般事故需要15个工作日内作出责任认定。15日以上的重大不服事故是需要向上级机关申请重新认定。2、肇事的双方需要各自派出1位或2位作为代表,到公安机关进行调解。3、造成了财产损失、那么从确定的时间开始调解,带好各类的证明材料,比如发票、票据等。期限为30天。4、造成伤残、从治疗结束或者医院确定导致残疾的哪天开始调解,期限也是为30天。带好各类的证明材料和家属情况证明到派出所提供证明材料。5、假如最终不幸造成死亡,那么从确定办理葬礼之日起开始调解,期限也是30天。家属带齐家属带齐各类票据、死亡证明等证明材料。如果家人不能或者不愿参加调解需要委托他人来代理、需要出示委托代理的证明。6、经过调解以后双方达成协议签字后完成结案。按照规定执行期限等书面字据。7、调解期限满后、经过二次调解也未能达成协议的话,就需要由当事人来向法院提出诉讼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以上就是今天主要介绍的酒驾撞车处理相关流程,希望大家看后告诫自己和朋友不要去酒驾,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当然如果真得发生事故后,具体的突发情况各有不同,希望能够冷静处理,也真诚的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自行车有逆向行驶吗 会怎么样
    自行车有逆向行驶吗?会怎么样?我们您都知道,机动车辆在道路上逆向行驶是严重违反我国的交通发的,严重威胁着道路交通安全。但是,有很多人可能并不是很清楚,...


·车辆怎么买保险合适
    1、首先购买交强险;2、足额的第三者责任保险:所有的汽车保险险种第三者最为重要。毕竟,汽车毁了可以不开车,但是,他人的赔偿是免除不了的,购买汽车保险时应...


·第三方责任险包括了赔偿对方车辆吗,相关内容有哪些
    第三方责任险包括了赔偿对方车辆吗,相关内容有哪些对于有车的朋友来说,除了强险是必须要上的,在上保险的时候,会有人给推销各种其他保险,许多人也会给自己的...


·一、人伤交通事故司机次责赔偿比例多少?
    一、人伤交通事故司机次责赔偿比例多少?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机动车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


·交通新规醉酒驾驶的处罚是什么
    交通新规醉酒驾驶的处罚是什么?(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修改的内容规定: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


·一、交通事故赔偿后雇主还赔偿吗?
    一、交通事故赔偿后雇主还赔偿吗?交通事故赔偿后雇主不一定还需要支付赔偿金,具体是否需要支付赔偿的规定如下:《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二十八条第...


·机动车牌照悬挂规定是怎样的?
    机动车牌照悬挂规定是怎样的?相信您都知道,每一辆机动车都有自己的车牌号,并且每个车牌号都是独一无二的。如果想要找一辆机动车,通过车牌号就可以找到。因此...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下达后死亡如何处理
    您都知道交通事故发生而致受害者死亡,若肇事者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肇事者就构成交通肇事罪,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那么受害者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下达后死...


·怎样认定交通肇事逃逸后自首
    怎样认定交通肇事逃逸后自首(一)逃逸人主动到交管部门或其他公安部门投案并如实交待罪错事实的;(二)逃逸人委托他人或打电话向交管部门或其他公安部门报案,等候处...


·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需要提交哪些材料?1、民事起诉书。(1个被告2份,2个被告3份,类推,都须原告签字或盖章)2、主要证据材料复印件。(1个被告2份,2个被告3份,类...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