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最高检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的解释如何确定管辖地?

一、最高检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的解释如何规定管辖地?

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针对或者利用计算机网络实施的犯罪,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的网站服务器所在地,网络接入地,网站建立者、管理者所在地,被侵害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及其管理者所在地,被告人、被害人使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所在地,以及被害人财产遭受损失地。

被告人的户籍地为其居住地。经常居住地与户籍地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为其居住地。经常居住地为被告人被追诉前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的除外。

被告单位登记的住所地为其居住地。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与登记的住所地不一致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其居住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中国船舶内的犯罪,由该船舶最初停泊的中国口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刑事诉讼的程序是怎样的?

1、立案

立案是指司法机关按照管辖范围,对刑事案件接受、审查和作出受理决定的诉讼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报案或举报。被害人对于侵害其人身权或财产权的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报案或控告。

2、侦查

侦查是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为查明案情、收集证据和查获犯罪嫌疑人而依法进行调查工作和采取有关强制措施的诉讼活动。侦查人员在侦查过程中可以采用下列侦查手段: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物证、书证;鉴定;通缉。

3、起诉

起诉是指请求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进行审判的诉讼活动。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进行的起诉,称为公诉。被害人本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进行的起诉,称为自诉。

4、审判

刑事诉讼中的审判,就是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或者自诉人提起自诉的案件,依照法定程序,审查案件事实,并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作出被告人是否有罪、应否处罚的裁判活动。

综上所述,针对刑事诉讼法在实践中出现是一些问题,最高检颁布司法解释,加强对该法的贯彻执行。其中明确犯罪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地的法院对案件有管辖权。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主要参与审查起诉,并监督公安机关及法院办案,发生重大案件后,检察院可以提前介入。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农村土地确权基本完成后意味着给农民带来哪些好处?
    随着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的推进,必然会带来土地要素的流动和重新配置,必然会导致土地利益关系的调整。所以,开展确权登记,明晰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尤其重要...


·一、外地人天津买房子的条件是什么?
    一、外地人天津买房子的条件是什么?外地人天津买房子的条件主要是社保缴纳满三年、缴纳个人所得税未中断等几个条件中的任何一个条件,就可以在天津有购买房屋的...


·土地使用权证抵押的条件是什么?
    在房地产市场景气的时候,不少开发商会圈地盖楼,而土地也是一种重要的物质生产资料。开发商有资金需求的时候,可以凭借手中的土地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这样一来...


·土地使用权建设厂房有什么要求?
    土地使用权建设厂房有什么要求?在如今,征地问题和拆迁问题往往会成为社会热点问题,而与之相关的问题也开始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关于土地使用权的问题就是其中...


·岳阳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岳阳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湖南岳阳市在兴修水利、修建公路等基础设施的时候,会占用到一些农村的土地。为了确保失去土地农民的生活不受影响,当地政府会支付一...


·最新云南省红河州红河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最新云南省红河州红河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昆明市征地补偿标准(修订)》,各市政府下发相应的征地补偿标准,并确定时间开始执行...


·牡丹江征地补偿标准2023是什么?
    牡丹江的城市化建设政在如火如荼的进行中,为了满足城市化建设的需要,牡丹江的土地征收工作也需要顺利的进行,牡丹江土地征收的标准是什么呢?牡丹江的土地征收...


·河南省农村土地承包法规有哪些?
    河南省农村土地承包法规有哪些?河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村土地流转)规则各省辖市、县(市、区)农业局(委、办):为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


·怎么处理农村征地补偿纠纷?
    怎么处理农村征地补偿纠纷?征收单位在征收属于民事主体的土地之前,需要按照既定的规定,将征地的补偿标准进行公布,但是根据相关信息的显示,在征收土地之后...


·江苏省征地迁坟补偿新标准
    江苏省征地迁坟补偿新标准江苏省征地迁坟补偿新标准土地征收的有效条件有三,即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符合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及依法进行征收。(一)迁坟注意...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