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还有法律责任吗

保证人是债务人向其提供担保的当事人,在债务人不能履行担保义务时,由保证人承担责任。从保证人的定义可以看出,保证人也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那么,如果担保合同无效的话,担保人还有法律责任吗?下面小编将为您作简单介绍。保证合同无效的,保证人的法律责任根据《担保法》第五条的规定,担保合同其本质上是主合同的从合同,如果主合同是无效合同,那么从合同自然也无效,但是担保合同中有作另外约定的,依照具体的约定。《担保法》规定了在对担保合同的效力经过确认后,确定是无效合同的,在各方当事人存在有过错的情况下,需要按照各自的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责任。担保合同无效,包括了两种情况,一个是因为主合同是无效的,从而导致担保合同的无效;另一个是担保合同的无效是本身存在的因素造成的,与主合同是没有关系的。担保合同无效的,担保人不承担保证责任。担保合同的效力关于合同的效力问题,主要是看是否满足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当事人有没有民事行为能力、内容是否合法、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因此,担保合同本身主要在以下情况下无效:1、担保合同无效是因主体不合格有担保的贷款合同,保证人必须是具有代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抵押人必须是抵押物的所有人、抵押物的处分人或者抵押物所有人的授权人;出质人必须是动产质权的所有人、处分人、债权人、持有人或者质权人。除公民间贷款外,接受担保的贷款人必须是具有贷款业务资格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不符合本条件的当事人签订的担保合同无效。此外,保证法律也明确规定,国家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和其他公共机构和社会组织为目的的公共福利,企业没有法人授权的分支机构和职能部门不能作为担保人,和担保人的担保他们签的合同是无效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作为第三人将自己的财产抵押或者质押给他人贷款的,也应当确认合同无效。2、意图不实的无效担保合同这种无效的担保合同在实践当中的担保中是较为常见的。根据《担保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对于主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串通起来骗取担保人作担保的,担保人是不承担保证责任的。对于主合同的债权人以欺诈、胁迫等手段使得担保人在不是自己的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做出担保的,担保人也是不承担保证责任的。3、担保合同无效是因内容不合法担保合同可以因担保事由违法、抵押物或者质押标的违法、权利义务违反平等、公平原则而无效。4、不符合法定要求的无效担保合同很简单的例子就是房产抵押是需要经过登记的,但是并没有进行登记。以上就是小编就“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还有法律责任吗”问题及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滞纳金约定过高变更合同吗?
    滞纳金约定过高变更合同吗?一、滞纳金约定过高变更合同吗滞纳金约定过高的,当事人可以主张减少滞纳金,而滞纳金过高并不是变更合同的条件。当事人协商一致...


·保管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保管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保管合同,是您都理解的保管人给寄存人保管物品并收取相应的费用,难免会发生纠纷,发生纠纷的原因一定是保管人或寄存人有违约行为,那...


·签订合同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签订合同时应注意哪些问题签订合同时应注意哪些问题1、签订合同应注意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一定要准确,要用全称。当事人是个人的,应写明姓名全称、性别、...


·合同生效与合同订立两者日期是同一天吗?
    合同生效与合同订立两者日期是同一天吗?合同订立日期和生效日期一般都是一个时间,如遇特殊情况下,两者不一致。1、合同订立日期和生效日期一般都是一个时间,就...


·原单位终止合同证明开不了怎么办?
    原单位终止合同证明开不了怎么办?一、原单位终止合同证明开不了怎么办证明开不了可以协商,不行的话可向劳动监察部门申诉、控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


·委托合同终止的一般原因是
    ?一、委托合同终止的一般原因是怎样的委托合同终止的原因包括一般原因和特殊原因。一般原因是指一般合同所通存的终止原因。如委托事务处理完毕、委托合同履行已经...


·什么样的合同必须是书面
    什么样的合同必须是书面虽然民法典规定合同的形式以不要式为原则,以要式为例外,但实际上法律法规要求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并不少,我们这里举几个例子:《民...


·违反附随义务可以解除合同吗?
    违反附随义务可以解除合同吗?不可以,一般认为违反合同履行中的附随义务构成不完全履行,应承担违约责任。附随义务是指合同关系发展过程中及合同关系终止后的一定...


·无效合同的补充协议有效吗?
    无效合同的补充协议有效吗?如果主合同已经实际履行,主合同及补充协议均有效。主合同尚未生效,补充协议内容可独立履行的,补充协议有效;不能独立履行的,效力待...


·佣金可以写在居间合同
    佣金可以写在居间合同一、佣金可以写在居间合同上么居间人的报酬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应该写在居间合同上的。双方当事人约定居间人的报酬,居间人的报酬标准,国家...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