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自己的子女可以送人吗?

自己的子女可以送人吗?自己的子女可以送人,我国《收养法》规定,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根据这一规定,生父母之间不论是否存在夫妻关系,在送养子女时,都必须征得对方同意,由双方共同送养,而只有在特殊情况下,即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另一方才有权单方送养。因为父母与子女之间是一种血缘关系,不会因为父母的离婚而消除。在父母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子女,所以对孩子的送养,也应由生父生母双方共同进行,不允许一方单独送养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1、丧失父母的孤儿;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送养人:1、孤儿的监护人;2、社会福利机构;最后,要明确一点,作为孩子的父母,如果没有特殊苦难而将孩子私自送人,涉嫌犯罪,遗弃罪。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二、变更孩子抚养权的条件《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一方患病或者伤残,必然影响到对孩子的教育和照料,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不是“如何变更抚养权?”的问题,而是必须要变更孩子抚养权问题。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有的父母离婚时争夺抚养权不是为了给孩子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只是为了在财产分割或是为了达到报复的目的。目的一旦达到,就对孩子不管不问,不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有的还甚至对孩子打骂虐待。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变更抚养权?关心孩子成长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但是,变更抚养权不能要求重新分割原有的共同财产。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的。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与其年龄相关的民事活动。父母离婚时,对于十周岁以上的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应当听取孩子的意见。而在离婚时不满十周岁,过了几年,超过十周岁后,如果孩子明确表示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就可以申请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4、有其它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这是个兜底条款,社会现实是复杂的也是在不断发展的,对于那些制定司法解释时考虑不到的问题,司法解释赋予了法官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在这里,如何变更抚养权?法官可以根据自己对客观情况的主观认识来判断是否应该变离婚孩子抚养权。孩子的抚养权一般都是父母中的一方或者是双方,但是若是没有能力养活孩子的,也可以按照一定的流程,办理送养手续。送养之后,可以不用再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但是也不能定期看望已经送出去的子女。对于那些不满足送养条件的,不得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一、婚内出轨离婚分财产该如何进行?
    一、婚内出轨离婚分财产该如何进行?一方出轨,离婚财产的分割应遵循的规定:1、双方协商决定。依《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


·夫妻的共同财产离婚如何分割我国《婚姻法》第39条
    夫妻的共同财产离婚如何分割我国《婚姻法》第39条明确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


·协议离婚夫妻离婚一方不到场可以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吗?
    协议离婚夫妻离婚一方不到场可以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吗?协议离婚夫妻离婚一方不到场民政局并不会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必须双方都到场才可以。根据《民法典》(2021.01....


·宝宝一岁离婚会怎么判 如何争夺抚养权
    可能您都知道,如果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家里的孩子孩子尚未成年的话,此时除了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债务做出处理外,同时也要对孩子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才行。那...


·如何变更改离婚抚养权?
    如何变更改离婚抚养权?1、双方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予,就是说父母之间可以私下协商...


·一、婚姻法中有关离婚财产分割规定是什么?
    一、婚姻法中有关离婚财产分割规定是什么?《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


·离婚不用找律师的情况有哪些
    夫妻离婚分为了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但不管是以哪种方式离婚,此时对于当事人来讲都是很重要的。有的人为了更好的处理离婚事情,选择找律师来帮助自己。但并不是...


·可以协议不给抚养费吗?
    一、可以协议不给抚养费吗?可以,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给付子女的抚养费的具体数额,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一九九三年十一月...


·亲生子女抚养权怎么争取?
    现在社会离婚率越来越高,很多夫妻都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而分开,但夫妻离婚不仅仅是自己两个人的感情上的问题,更关系到自己孩子的成长和家庭的和睦。孩子受到父...


·离婚诉讼立案材材料包括哪些?
    离婚诉讼立案材材料包括哪些?一、离婚诉讼立案材材料包括哪些?离婚诉讼立案材材料包括民事起诉状(一式两份)、身份证或居住证件复印件(一式两份)、丢失身份证...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