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重大经济犯罪一般拘留多久?
www.nj64.cn
重大经济犯罪一般拘留多久?重大经济犯罪一般拘留37天,经济犯罪是非常多的一类刑事犯罪,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对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是可以实施强制措施的,刑事拘留是最常见的强制措施。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拘留最长的期限为三十七天,一般是针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等的犯罪嫌疑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二、经济犯罪的一般特征1、经济犯罪具有复杂性,经济犯罪是伴随商品经济而产生的 一种犯罪形态,商品经济越来越发展,经济犯罪也随之越来越复杂。2、经济犯罪具有隐蔽性。首先,因为经济犯罪具有法定犯的 特征,即指仅仅是由于法律的专门规定,其行为才被视为犯罪。其次,还因为经济犯罪的智能犯特征,其犯罪主体许多受过良好的正 规教育,具有较高的学历和职位,往往利用自己的职业、专长,在自己熟悉的经济领域中进行犯罪。第三是因为经济犯罪行为人的欺骗性。这些人主体身份特殊还打着搞活经济、改革开放的旗号,在承包、联营等经济活动的掩护下,大肆进行犯罪活动。第四,是因为犯罪被害人的顾虑性,这些人有些是在经济犯罪中得到好处的人,如行贿人与受贿之间,挪用公款人与使用人之间,他们害怕本人受到牵连。3、经济犯罪具有可变性,其表现之一是经济犯罪是从传统的 财产犯罪中蜕变而来的,随着商品经济的大力发展,从传统的财产 犯罪中便衍生危害更大的经济犯罪,如诈骗罪衍生的合同诈骗、贷款诈骗、保险诈骗等;表现之二是新型的经济犯罪不断产生。4、经济犯罪具有贪婪性,这是由经济犯罪的牟利性决定的。无论是单位还是职员实施了违法行为,触犯了经济法规的相关规定,那么公安机关在介入侦查时,民事主体会被拘留。由于此时已经触犯了刑事法律规范,故而拘留的最长期限是37天,在掌握了经济犯罪的证据之后,不在拘留该民事主体,此时会启动拘役等程序。
<<案发地
*
<<手机号
*
·
刑事拘留看守所可以多久
刑事拘留看守所可以多久?最长是37天,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
·
怎么对职务侵占量刑处罚
怎么对职务侵占量刑处罚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
·
安全生产罪入罪标准是什么?
安全生产罪入罪标准是什么?原则上死亡一人、重伤三人,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作为入罪标准。《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重大责任事故罪;强令违章冒险作...
·
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有哪些
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有哪些为防止现行犯、重大嫌疑分子或被告人逃避侦查、审判,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继续犯罪,自杀,或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而采取的...
·
寻衅滋事造成故意伤害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寻衅滋事造成故意伤害的量刑标准是什么一、寻衅滋事造成故意伤害的量刑标准是什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
·
玩忽职守最新法律解释的刑法条文是怎么样的?
玩忽职守最新法律解释的刑法条文是怎么样的?最高人民检索院《关于人民检在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199.9.9高检发释字[1999]2号)第三百九十...
·
2023年醉酒驾驶会怎么判刑?
2023年醉酒驾驶会怎么判刑?一、醉酒驾驶会怎么判刑?酒后驾驶:1、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
·
投毒后解毒的是不是犯罪既遂?
投毒后解毒的是不是犯罪既遂?一、投毒后解毒的是不是犯罪既遂?投毒后解毒的是犯罪既遂。投毒是比较特殊的情况,既可以是既遂也可以是未遂,要看对方的目的...
·
犯罪构成的主观方面要件有什么内容
犯罪构成的主观方面要件有什么内容一、犯罪构成的主观方面要件有什么内容犯罪主观方面的内容,或者说罪过的内容,是指我国刑法规定的行为人实施犯罪的,必须...
·
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既遂判刑标准细分是什么
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既遂判刑标准细分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