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一、离婚财产法院调查申请书怎么写?
www.nj64.cn
一、离婚财产法院调查申请书怎么写?
离婚财产法院调查申请书范文如下:
申请人: 性别: 民族: 出生日期: 住址:
申请事项:申请法院调查财产证据。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起诉离婚纠纷一案,原告提起离婚前,被告已有意转移其名下财产及拒不提供其名下财产数额。被告以个人名义财产因属于特定机构保管或因存在客观原因,申请人无法自行收集。为了查清夫妻共同财产,申请人特请求法院调查被告个人名下财产证据:
1、被告的工资和工资卡;
2、原告的住房公积金数额;
3、原告名下的银行存款(开户行:户名:帐号:);
4、原告名下的股票(开户:户名:帐号: )。
夫妻一方坚持不离或虽同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达不成协议的,只有通过法院诉讼离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什么情况可以申请调查取证?
(1)由国家有关部门保存的,必须由法院调取的证据材料。比如公安机关的案件处理档案等;
(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比如公司章程、股东持股情况等。
常见的调查查询内容:
(1)查询股票交易对账单以及股票资金对账单;
(2)查询公安报警记录;
(3)查询房地产资料的详细档案;
(4)查询案件当事人的工资薪金发放情况;
(5)查询医院涉案当事人的病历(如家庭暴力、性病治疗等);
(6)其他需要法院出具调查令才给予配合的情况。
离婚诉讼如何申请法院调查取证?
(1)提出申请的人必须是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
(2)须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在程序上应该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被调查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所地等基本情况、所要调查收集的证据的内容、需要由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原因及其要证明的事实。
(3)符合申请提交的期限。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不得迟于举证期届满前7日。
(4)提供必要的证据线索,而且该线索应该与证据有实质联系。
(5)缴纳人民法院收集证据所需要的必要费用。
离婚的夫妻因为财产或者与二者有关的事情没有处置好而引发了纠纷,但是由于财产想要分清楚还是应该直接有正确的证据才能够保证法院支持自己,有些证据夫妻不方便自己拿取也就只能请求法院用他们的权力介入,而当事人也需要用申请的方式方能得到同意。
<<案发地
*
<<手机号
*
·
离婚有个男孩会判给谁 离婚怎么判抚养权
我们发现要是家里面的孩子尚未成年,而此时父母又涉及到离婚的话,那总是需要对孩子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才行,否则也是不会允许夫妻离婚的。那要是夫妻离婚有个男...
·
国家赔偿的归责原则是什么
我国现在非常重视依法治国,所以国家对于公民的权利保护力度也是比较大的,当公民在行政案件或者刑事案件中受到国家的工作人员对权利侵害的是可以依法向国家申请...
·
一、男方离婚诉讼范文的内容是什么?
一、男方离婚诉讼范文的内容是什么?原告_______,男,年龄_______岁,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被告_______,女,年龄...
·
重婚的两种情形是什么?
重婚的两种情形是什么?认定重婚,关键要看是否构成另一夫妻关系。依据有关司法解释,重婚有两种情况:一是法律上重婚,指有配偶的人与他人登记结婚;二是事实上重...
·
离婚后一方死亡抚养权可以变更吗,变更协议怎么写
离婚纠纷问题一般都是由于抚养权和财产分配而导致的,出现纠纷之后法院会根据情况对财产以及抚养权进行分配,不过抚养权分配之后,可能会由于一些意外情况出现,...
·
再婚夫妻一方去世财产怎么分?
再婚夫妻一方去世财产怎么分?再婚夫妻一方去世财产怎么分遗产分配相关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
新婚姻法有关诉讼离婚的条件
新婚姻法有关诉讼离婚的条件《新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
·
离婚协议上有无必要写明婚前财产?
离婚协议上有无必要写明婚前财产?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1款第3项,“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是办理离婚登记的必备材料,因此,我国法律上不承认...
·
成家是人生中的大事,当双方决定结婚时,双方今后的各种命运都连
成家是人生中的大事,当双方决定结婚时,双方今后的各种命运都连在了一起,如果能一直一起走下去,则双方共筑爱巢,二人财产分配则由双方和平协商解决,但如果双...
·
一方犯重婚罪向哪里报案
一方犯重婚罪向哪里报案1、对于由被害人提出控告的重婚案件,仍按1979年12月15日发出的《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案件管辖范围的通知》的规定执行,由人民法院直...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