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赠与合同模板的介绍 1.模版格式 赠与合同 甲方(赠与
www.nj64.cn
赠与合同模板的介绍
1.模版格式
赠与合同
甲方(赠与人):?? ? ? ? ? ? ? ?? ??? (写明姓名、住址)
乙方(受赠人):?? ? ? ? ? ? ? ?? ?? (写明姓名、住址)
甲乙双方就赠送?? ? ? ? ? ? ? ?? ?? (赠与的标的物,如赠与微机一台,应写明“?? ? ? ? ? ? ? ?? ?? 一台”,如其他物品,也应写明该赠与物是什么、在什么位置)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其所有的?? ? ? ? ? ? ? ?? ?? (标的物)赠送给乙方,其所有权证明为:(写明证明甲方拥有所有权的证据名称,如赠与房屋,就应有房产所有权证,赠与微机应有购买该微机的发票等)
二、赠与物的交割
(写明交割的条件,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交割,办理什么手续等等)
三、乙方应在?? ? ? ? ? ? ? ?? ?? 期限内办理所有权转移的手续逾期不办的,视为拒绝赠与(也可以约定其他条件)。
四、本合同自?? ? ? ? ? ? ? ?? ?? 日起生效(可以写自公证之日起生效)。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 ? ? ? ? ? ?? ?? (签字、盖章)
乙方:?? ? ? ? ? ? ? ?? ?? (签字、盖章)
?? ?? ?? 年? ? ? ?? ?? 月 ? ? ?? ?? 日
2.说明
赠与合同是指赠与方将自己所有的物品、现金或者某种权利赠送给他人的行为。赠与合同通常是单务合同,即合同生效后,赠与方负有将赠与物交给受赠人的义务而不享有任何权利;受赠方享有领取赠与物的权利而不承担义务。赠与也可以附条件,即赠与一方要求受赠方履行某种义务,受赠方不履行义务赠与方有权撤销赠与。但这种条件一般是与赠与人的利益无关的条件,而不是要求有偿地赠送。如果将某种物送给他人并要求给付一定的金钱就不是赠与关系。因此,附条件的赠与仍然是单务行为。签订赠与合同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1)赠与标的必须是赠与人所有的或者赠与人有权处理的财产或者某种权利,赠与人不能把不履于自己或者自己无权处理的财产和权利赠送他人,否则,构成侵害他人权益的行为。赠与标的可以是物,可以是货币(包括外国货币),也可以是有价证券、某种权利。例如专利权人可以将专利权赠与他人,房屋所有人可以将房屋赠与他人等。
(2)权利转移涉及到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在合同中订立清楚。例如,赠与房屋合同就需要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手续,没有办理手续的,其转让无效。
(3)合同中要写清楚赠与人有权处理赠与财产的证明文件,确保赠与行为的合法有效。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赠与合同模板,在上面的这份模版中,主要是分为了两大部分为您介绍,一方面是模版的格式,比如要仔细注明赠与双方的姓名,赠予物品的属性等,另一方面是模版的说明,这里主要是一些注意事项,您在签订之前一定要仔细阅读,
<<案发地
*
<<手机号
*
·
长期租赁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长期租赁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多久2017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
·
居间合同订立方式需要注意哪些
居间合同订立方式需要注意哪些在我国合同的种类有很多,常见的有租赁合同、居间合同等等,在委托办理房屋的过程中往往需要和中介签订居间合同。在签订合同的时候...
·
出租人违反租赁合同有什么后果
作为租赁合同的当事人,不仅是承租人,出租人也是可能出现违反租赁合同的情形。而此时既然违反了合同约定,自然就要承担一定的不利后果。那现实中,出租人违反租...
·
运输毁约合同怎么赔偿?
运输毁约合同怎么赔偿?一、运输毁约合同怎么赔偿?1、依据当事人是否有约定违约金,分为约定赔偿和法定赔偿约定赔偿包括两种情形:当事人在合同约定赔偿的...
·
单方撕毁合同应该如何赔偿
单方撕毁合同应该如何赔偿一、单方撕毁合同应该如何赔偿因买卖合同中并未对买卖双方任何一方单方毁约作出任何责任承担的规定,因此建议在收取定金的前提下,...
·
合同中是否需要约定质押权期限?
合同中是否需要约定质押权期限?一、什么是质押权?质押是担保的一种方式,质权人因质押而取得的权利为质押权,指债权人与债务人或债务人提供的第三人以协商订...
·
运输合同有哪几类
运输合同有哪几类一、运输合同有哪几类1、根据运输对象的不同,运输合同可分为客运合同和货运合同。2、据运输方式的不同,运输合同可分为单一运输合同和多...
·
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合同管理全过程就是由洽谈、草拟、签订、生效开始,直至合同失效为止。不仅要重视签订前的管理,更要重视签订后...
·
一、店面合同约定违约赔偿金是多少?
一、店面合同约定违约赔偿金是多少?一般参照造成的损失进行计算,大概相当于3个月左右租金。如果房东违约提前收回门面,合同中没有规定违约金,承租人有权要...
·
如何证明买卖合同成立与否
如何证明买卖合同成立与否1、以要约和承诺的方式订立合同的,证明要约、承诺生效的信函、数据电文,诸如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证据。2、以...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