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发行公司债券不低于多少?
www.nj64.cn
发行公司债券不低于多少?《证券法》第十六条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2)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3)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4)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5)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用于核准的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除应当符合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本法关于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二、发行公司债券额计算方法是怎样的?(一)企业债券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简化发行核准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财金[2008]7号)的规定,企业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企业净资产(不包括少数股东权益)的40%。(二)中期票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中期票据业务指引》中第四条规定:企业发行中期票据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期票据待偿还余额不得超过企业净资产的40%。(三)短期融资券《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短期融资券业务指引》中第四条规定: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短期融资券待偿还余额不得超过企业净资产的40%。(四)公司债券(包括可转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百分之四十,金融类公司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按金融企业的有关规定计算。公司在发行债券时应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的额度进行,另外,发行公司在发行前必须按照规定向债券管理部门提出申报书,政府债券的发行则须经过国家预算审查批准机关的批准才可以执行,在司法实践中,如果发行额度低于法定的标准,审查批准机关一般是不可以批准通过的。
<<案发地
*
<<手机号
*
·
继承遗产的同时,也就要继承债务。于是有的人就在问,放弃继承能
继承遗产的同时,也就要继承债务。于是有的人就在问,放弃继承能逃避债务吗?而要是继承人放弃继承的话,那么此时又该注意什么?关于这两个问题,我们马上在下文...
·
讨债委托书范本是什么?
讨债委托书范本是什么讨债委托书范本委托方(简称甲方):受托方(简称乙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诚信的原则,就以下委托内容达成协议,并严格遵...
·
到年底了欠钱不还怎么办
到年底了欠钱不还怎么办?1、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
·
婚姻期内男方借钱算夫妻共同债务吗
婚姻期内男方借钱算夫妻共同债务吗一、婚姻期内男方借钱算夫妻共同债务吗婚姻期内男方借钱算夫妻共同债务的。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借钱,只要另一方没有追认...
·
欠钱不还无偿还能力怎么办 一、欠钱不还无偿还能力怎么办?
欠钱不还无偿还能力怎么办一、欠钱不还无偿还能力怎么办?欠钱没能力偿还的处理方式是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延期偿还债务。确实无法实现债务的,只能把当场的财产...
·
并购贷款最长期限的内容有哪些
并购贷款最长期限的内容有哪些一、并购贷款所谓并购贷款,即商业银行向并购方企业或并购方控股子公司发放的,用于支付并购股权对价款项的本外币贷款。是针对...
·
中学生欠钱不还怎么办?
中学生欠钱不还怎么办?遇到中学生欠钱不还时可以让其家长代为偿还欠款金额,一般此时可以与未成年人的家长和他协商,如果协商未果,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因为中学...
·
合同逾期付款违约金范文的内容是什么?
合同逾期付款违约金范文的内容是什么?在法律上是没有明确规定,只要说明清楚即可。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
·
一.债权人参与分配被执行财产的条件是什么?
一.债权人参与分配被执行财产的条件是什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百九十七条至第二百九十九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
·
股东在外所欠债务可以查封股权吗
股东在外所欠债务可以查封股权吗可以通过法院查封。股东在股东名下的股权法院是可以查封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